2月11日中午12時30分,本人在北京國貿附近的現代城吃飯,見路邊停着許多車,就將車停在路邊,一小時後發現,車沒了。到原停車地點,發現地上寫着一個電話號碼,旁邊人告訴我,是交警把車拖走的,打這個電話,能找着。於是打電話聯繫,來到執法隊,被告知交200元拖車費,扣3分,罰5元。其中,200元交現金,5元到銀行交,又告訴我,車在國貿橋下的停車場。到停車場,要求交40元的停車費,說這是北京市物價局的規定,停車24小時以內,按24小時收費,40元。
取到車後,我又回到現代城,發現近2公里的路上,只在進口的拐彎處有一個路邊禁停的牌子,由於在路口,進口時只顧看左右的車了,沒注意這個牌子。一個在現代城工作的人告訴我,每天都有警察在這裏拖車。我想,既然每天有這麼多車在這裏被拖走,如果能在路邊多立一兩個牌子,也許就不用車主到處找車,我們的民警也就不用寒風中每天在這裏拖車了。
再想,反正違章了,咱認。但心裏還有幾個疑問:對這樣的違章,按公安部的規定是罰5元,扣3分。我想這錢肯定是交國庫了。但我的車從違章節地點到停車場,也就2公里,清障車收費200元,不知根據是什麼,如果是處罰,不是交了5元了嗎?如果不是處罰,1公里100元,交警的清障車可能是中國最貴的車了,比救護車還貴,這合理嗎?
其次,北京最貴的停車費也就1小時10元吧,爲什麼公安交警的停車場收費比別人最貴的要高出4倍。而且全國沒聽說過一家停車場收費是以24小時爲單位的,如果社會上停車場這樣收費,早被投訴了。車被拖,車主肯定着急,一兩小時內找到車的是多數,可公安交警的停車場不到24小時按24小時收費的規定,不知有關部門是怎麼考慮的。
再次,公安部門應該是國家全額撥款的單位,它的裝備,包括清障車及日常維護費用都應是國家撥款解決的。200元的拖車費及40元的停車費,制定這個收費標準是否測算過成本及利潤,也不知這筆收費用在何方。
最貴的車是交警的清障車,最貴的停車場是交警的停車場,而這個部門是道路交通的執法部門,這個問題引人深思,又似乎答案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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