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張標明爲“益智教育兒歌”的光盤內,背景畫面卻是卡通動物做各類滑稽、甚至有不雅的動作。昨日,購買了該光盤的一位家長爲了維護幼兒身心健康的權利,到本市河西區法院立案,打起了一場公益訴訟,向光盤的製作者和銷售商共同索賠精神損失費6.1元。
此案的原告小強是個4歲的男孩。據他的母親李某介紹,今年寒假期間,她在家樂福購物,發現“紅娃娃幼教系列———益智兒歌”光盤內有“教育兒歌”和“優秀兒歌”各一碟,上面還注有“教育部推薦之幼兒必備”字樣。李某爲了對孩子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便買回該光盤給小強觀看。出乎意料的是,“教育兒歌”一碟中,背景畫面竟然均配以貓、狗、鼠等動物爬、跳、跑等嬉鬧、不雅的動作。例如,在《我愛北京天安門》一曲中,天安門和領袖毛澤東的畫面自始至終沒有出現,而只有一隻卡通狗在一座外國大禮堂中不停地做滑稽動作的場面。李某對此很是氣憤,她說,教育光盤配以動物耍鬧,不僅褻瀆了革命歌曲、有傷大雅,而且足以讓沒有辨別能力的兒童將革命先烈與動物聯繫在一起,產生誤導。
小強的代理律師楊仲凱則提出,該光盤的出版、發行者是西安電影製片廠,它與該光盤的銷售者家樂福,未對光盤內容進行必要的審查義務,置幼兒的身心健康、成長於不顧,共同完成了對小強的侵權行爲,理應公開賠禮道歉。同時,小強因此受到了不利影響,作爲一個兒童,有權索要精神損害賠償費,索賠費用定爲6.1元,取自“6.1”兒童節的象徵。另外,該光盤與“益智教育兒歌”大相徑庭,銷售商家樂福存在欺詐的故意,特要求其雙倍返還光盤的價款共計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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