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進一步增強職工購房能力,加快改善廣大羣衆住房條件,促進房地產經濟發展,從3月1日起,本市將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將由10萬元或12萬元提高到20萬元。
除此之外,此次還將公積金貸款額由“原來不得高於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的15倍”調整爲“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的10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由“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還貸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調整爲“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還貸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也就是說,政策調整後,人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由原來的8萬多元提高到13萬元。對於公積金繳存餘額少的職工,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可以貸到10萬元。對於繳存公積金較多的職工,最高可貸到20萬元。夫妻雙方既可利用雙方的公積金共同申請貸款,購買一套住房,也可分別申請貸款各自購買一套住房。
有關人士舉例,假如一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爲2000元,政策調整前,按餘額15倍計算,僅可以貸款3萬元,調整後,按1萬元的10倍計算,則可以貸到10萬元。再如,一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2萬元,政策調整前僅可以貸到原最高限額10萬元,政策調整後,按餘額10倍計算,可以貸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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