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出席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的在津全國政協委員周紹熹提出,爲了保證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沿着正確法制化軌道發展,當務之急必須加快有關的立法工作。
周紹熹認爲,現有我國法律如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雖都有誠實守信的法律原則,刑法中有對不講信用的犯罪懲罰規定,但遠遠不能適應現實社會活動中各種失信、缺信行爲的處理和懲戒。建立一整套系統、科學、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規已是擺在我國立法日程的一項重要議題。他說,信用體系立法主要應解決如下問題:規範信用制度的建立和運行機制;規範信用行業的建設和發展;規範信用制度涉及的部門、單位企業和個人的責權利;以法律或標準的形式規範信用信息的內容數據採集,評估、披露、使用的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等問題;明確對企業和個人的合法利益的保護和對違規者的界定、量刑、罰處界限;建立統一的信用調查、評估諮詢的機制和管理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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