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無業遊民遊手好閒,爲了弄錢竟用“碰瓷”方式敲詐他人,結果錢沒弄到手反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家住漢沽農場的無業人員王某,曾因盜竊被勞動教養3年。爲了弄錢,他與李某(在逃)預謀敲詐。去年9月28日上午10時許,李某駕駛摩托車行至寧河縣大賈小學校門口時,正好遇到一農民駕着農用柴油三碼車經過,李某謊稱被三碼車颳倒,這時王某假意上前給雙方調和。王某提出讓開三碼車的農民拿出1600元花錢消災,但那人不同意,王某將價壓至1000元,那人仍不同意,雖口頭答應給500元,但始終不掏錢。這時王某惱羞成怒,索性動起了手,毆打那農民,一旁的李某也以語言相威脅,迫使那人交出500元現金。案發後,王某很快被抓獲歸案,所敲詐的500元錢也被追繳併發還被害人。近日寧河縣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王某以搶劫方式獲取他人合法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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