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西城法院有關人員透露,“5·7”空難事件的乘客張丕林的母親金桂貞日前到該院起訴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要求該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3.3萬元,並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據介紹,去年12月6日,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向金桂貞送達了《拒賠通知書》,主要內容是根據國務院“5·7”空難處理領導小組的調查結論,“5·7”空難是張丕林縱火造成的。被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64條、第66條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第3條第1、2款的規定,對張丕林投保的航空旅客人身意外的傷害保險不予賠償。
原告認爲,這份空難結論既不能約束保險合同當事人索賠和拒賠的權利,也不能成爲免除保險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法定義務的依據。所以原告認爲被告拒賠的理由和依據均不成立,遂向法院提出由被告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履行合同。昨天,西城法院已正式受理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