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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持刀威脅司機,暴力搶劫出租車後逃逸的被告人王某,昨天,被河西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王某是河北省人,在案發當天下午夥同另一案犯張某(已判刑)經預謀後,由河北省來津搶劫出租汽車,當日晚六時許,被告人王某與張某竄至河西區某賓館附近,以乘坐出租車爲名,誘騙女出租車司機將其載至偏僻無人處,爾後被告人王某持刀威脅受害女司機並將其手指割傷,經鑑定爲輕傷。同案犯張某將司機推出車外後,兩人一同逃回家鄉河北省。在逃匿一年半後,被告人王某被抓獲歸案。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手段搶劫他人出租汽車,價值人民幣26000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因而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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