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32歲的王某是個前科累累的慣犯,此次和他人又發生了糾紛,民警出面調解。王某爲了讓民警按照自己的意願解決這起糾紛,竟於2002年10月30日下午2時許,拿着自己家的裝有燃氣的液化石油氣氣罐和打火機跑到派出所門口,兩次打開燃氣罐閥門釋放氣體,同時手持打火機揚言“要和他人一起死”,後被公安幹警及時制止並抓獲歸案。昨日,紅橋區法院經審理認爲,王某爲達到個人目的而採用危險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