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過去了,然而市民對自己的消費權益保護熱情是否一如既往呢?昨天記者從市消協等部門瞭解到,3月16日的投訴情況與前一天相比大相徑庭,投訴量微不足道,消協組織的門前也“降溫”了。有關專家分析,不只“3·15”纔是投訴日,打假維權也不只限於“3·15”,消費者保護自己消費權益的意識應保持“恆溫”,只要遇到消費問題就該去投訴。
消費者:一年投訴一次
“3·15”活動期間本市各級消協組織共接待31000餘人次的諮詢,受理投訴案件53件。據市消協投訴部負責人介紹,這些投訴、諮詢中有食品、家電、裝修建材、日用百貨等內容,所有問題本市各消協都做了接待、處理。
然而昨天從市消協瞭解到,3月16日市消協接待市民的投訴還不到10起,電話投訴也只有20來個,諮詢電話更少得可憐,與前一天相比大相徑庭。家住河西區友誼路上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他投訴一般只找“3·15”,平時很少到消協投訴。
商家:辨別真假就這一天昨天下午,在南樓附近某商場門前記者看到,前天商家在此設立的“3·15”紀念宣傳活動展臺已被拆除,全無“3·15”當天宣傳的熱鬧景象。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前天這裏熱鬧了一整天,還邀請生產廠家負責人現場教授消費者識別真假商品的方法,因爲3月15日是消費者維權的日子。當問其是否還能進行真假商品演示時,這位工作人員則說:“今天已是3月16日,不是消費者權益日,真假商品的演示活動只是在3月15日一天,現在我們這裏沒有專門的人爲您辨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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