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一中院前天開庭審理了一起著作權侵權案,涉嫌遭到侵權的是我國第一部專門研究臨牀疼痛治療的學術專著《臨牀疼痛治療學》,該書的作者李某是長期從事麻醉學研究和醫療實踐工作的專家、中華疼痛學會常委、天津市麻醉學會副主任委員兼祕書長、主任醫師。李某要求五名被告停止侵權、銷燬侵權品、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10萬元。經3個多小時的庭審,合議庭最後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原告李某說,1994年由他創作並擔任主編,完成了《臨牀疼痛治療學》書稿,後由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正式出版。該學術成果是我國第一部專門研究臨牀疼痛治療的學術專著並多次再版。但去年9月,他發現本案第五被告———本市某書店銷售《疼痛的基礎與臨牀》一書,其中在頸、胸、背、肩、上肢痛等節中大量抄襲了自己的作品內容。該書由本案第一被告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抄襲部分署名上海某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骨科專家———本案第二被告石某和第三被告吳某。該書由第四被告復旦大學附屬某醫院神經外科專家江某主編。李某認爲,石某和吳某的抄襲行爲應承擔侵權責任。江某作爲整部書籍的主編之一,負有審稿和把關的義務。復旦大學出版社對同類選題的出版情況和學術現狀負有獲悉的義務,同時在編輯工作中也有對侵權稿件進行審查和把關的義務。第五被告本市某書店負有停止銷售、消除影響的責任。
庭審中,復旦大學出版社的代理人表示,侵權內容應由作者承擔。被告石某的代理人稱,石某隻是爲老師吳某看了看稿,沒想到卻署了他的名字。吳某的代理人表示,該書侵權部分是石某寫的,而且稿費也給了石某,且事發後他已給李某打電話承認了錯誤。江某的代理人答辯時則認爲,石某應承擔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