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周月紅今天向筆者證實,劉海洋已經在2002年7月拿到結業證書離開學校,但並沒有拿到學位證書,也沒有讀研究生。一年前,在社會輿論對劉海洋一片痛罵聲的時候,他的母校清華大學仍然允許他完成了學業,只是取消了他保送研究生的資格。
周月紅介紹說,學校當時對他做出的處分是留校查看一年,劉在此期間完成了自己的畢業論文。對於劉海洋目前的情況,周稱自己不太清楚,“他在去年7月就已經和他98級的同學一樣離開學校了。他現在的身份從理論上來說是個獨立的社會人,與清華大學沒有關係。”
對於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對劉海洋提起公訴一事,周說自己也是今天早上纔在報紙上看到的。“我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和嚴肅性。雖然劉海洋和學校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但校方難免還是會感到遺憾。”她說,希望媒體不要藉機再大肆炒作此事,否則對劉海洋的前途是非常不利的。
在劉海洋就學的清華大學電機系,幾位老師紛紛表示,劉海洋在校期間的學習和工作表現都還不錯。當筆者問到劉海洋現在是否還在學校時,幾位老師都肯定地說,他一直呆在清華。筆者問:他目前還在清華做研究嗎?一位老師說:“我能說的只是劉海洋的工作一直很出色,至於他是在學校中工作還是在社會上工作,這沒有本質區別。”和周月紅副部長一樣,幾位老師也都不希望媒體過多地關注劉海洋事件,以免影響劉目前的生活。
在清華大學學生宿舍,一位電機系的大四學生告訴筆者,劉海洋經常在樓裏出現,“我前兩天還看見過他。”他還說,劉海洋現在在校內的一家單位從事研究課題工作。實習生黃穎
本報北京3月27日電
“前天,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劉海洋用硫酸潑熊案件,但具體的開庭時間還沒有確定。”今天,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向筆者證實。
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華大學98級機電系學生劉海洋爲了驗證“笨狗熊”的說法是否成立,先後兩次在北京動物園的熊山,向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黑熊、棕熊身上和嘴裏傾倒摻有火鹼、硫酸的溶液,致使3只黑熊、1只棕熊和1只馬來熊受到嚴重傷害。事後,公安部門曾以“損害公私財物罪”報請檢察院批捕,但未獲檢察院通過。2002年3月26日,劉海洋被取保候審,清華大學保留其學籍。
據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有關人士稱,檢察院是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劉海洋提起公訴的。“檢察院是根據1997年修改後的《刑法》來起訴的。損害公私財物罪是《刑法》修正前的規定,修改後的《刑法》中的故意毀壞財物罪更適合劉海洋案件。”
至於爲什麼時隔近一年才提起公訴,該人士稱,根據我國法律,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爲12個月,而對於劉海洋案件的定性問題,檢察院內部產生了不同意見,並就此進行過多次討論。統一意見後,檢察機關認爲有必要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劉海洋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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