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7年後母親給女兒改了姓名,父親得知以後很是傷心,一紙訴狀將前妻告上了法庭。昨天,順義區法院受理了這起爲爭奪女兒姓名權而引發的糾紛案。
劉先生7年前與前妻離婚,女兒小琪當時僅3個月,隨前妻一起生活,原告每月給付撫養費100元。離婚後,劉先生雖然生活困難但一直堅持給付孩子撫養費。去年6月劉先生得知前妻私自將女兒姓名改爲繼父之姓。原告認爲,前妻私自將女兒姓名更改,嚴重傷害了原告與女兒之間的父女之情,對此十分傷心,爲此提起訴訟,要求前妻立即恢復女兒小琪的姓名。(北京娛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