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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迄今爲止涉案數額最大的一起象牙製品走私大案日前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文鍵、樑智強參與走私象牙3334.6千克,價值1.78億餘元,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被分別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和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兩人全部個人財產。
2001年12月,被告人李文鍵、樑智強經人介紹相識後,在他人授意下,準備將大量象牙夾藏在木材中從非洲經上海口岸走私入境。按照商議後的分工,李文鍵負責象牙在上海口岸的通關事宜及落實境內運輸車輛,樑智強則在廣東省番禺市租借了一處倉庫準備放置象牙。
2002年8月,按照事先擬定的計劃,樑智強從廣州來滬,將用於象牙走私的提單、發票等單證及費用交給李文鍵,李文鍵則以一家工貿公司的名義與他人簽定了代理進口協議,通過委託向上海外高橋港區海關申報進口裝有花梨木板材的20英尺貨櫃一隻。8月30日,當海關工作人員對抵滬的貨櫃進行查驗時,發現了夾藏在其中的象牙。後經上海野生動植物鑑定中心鑑定,被查獲的非洲象象牙總重量達3334.6千克,價值1.78億餘元。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爲,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我國司法解釋,非洲象屬於“珍貴動物”,其象牙屬於《刑法》所規定的“珍貴動物製品”。被告人李文鍵、樑智強違反海關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沒有有關非洲象象牙進口證明書的情況下,故意在進口木材中夾藏價值人民幣1.78億餘元的非洲象象牙走私入境,其行爲已經構成了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且情節特別嚴重,鑑於兩人系在他人授意指使下實施了走私行爲,且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酌情予以了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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