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司日前派出督導組,深入非典疫情較重地區督促市場價格檢查工作。目前,各地已查處了一批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8日公開曝光9起典型案例。
這9起案例分別是:
北京京魯水泊食品有限公司銷售84消毒液,應售4元/瓶,實售15元/瓶。北京市物價局責令立即改正,並處以罰款4萬元。
河南省越人醫藥有限公司以1.37元/瓶的價格購進84消毒液3000瓶,銷售價格從1.8元/瓶漲至16.6元/瓶,並且拒絕提供檢查所需資料。河南省價格主管部門對其罰款20萬元。
河南省焦作市聯盟衛生材料有限公司在製作口罩原材料價格未上漲情況下,數次擡高出廠價格,12層口罩從1.2元/個漲至3.1元/個,18層口罩從1.8元/個漲至3.8元/個。河南省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其罰款5萬元。
河北省益康大藥房銷售預防非典中草藥,應售9元/付,實售18.92元/付。河北省物價局責令立即糾正,並處以罰款4萬元。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蘭天大藥房銷售阿奇黴素,應售21.4元,實售48元。內蒙古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罰款15萬元。
河南省醫藥供應公司銷售過氧乙酸消毒液,進價40元/桶,銷價50元/桶,超過政府規定的15%的差率。河南省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其罰款20萬元。
山西省太原市紹清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次充好銷售口罩,聲稱24層實際只有4層;太原市鵬偉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銷售僞劣口罩,中間夾雜污濁的棉紗頭。太原市物價局分別對其各罰款15萬元。
陝西省西安市晶海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口罩,應售4元/只,實售6元/只。陝西省西安市物價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罰款1萬元。
山西省太原市醫藥藥材公司並南批發部對過氧乙酸、口罩、艾條等熱銷商品囤積居奇,有貨不賣。太原市物價局對其行爲作出責令停業整頓的行政處罰。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繼續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打擊、依法嚴懲哄擡價格的不法經營者,遏制防治非典藥品及相關商品價格上漲的勢頭,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好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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