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病人的排泄物及污物必須在消毒液中浸泡24小時以上;“非典”病毒污染的廢棄物應儘量採用焚燒的方法進行處理,不得采用分類回收的方式處理利用其中的有價值材料。
國家環保總局日前發佈的《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和《SARS病毒污染的廢棄物應急處理處置技術方案》,對“非典”污水和“非典”廢物應如何進行安全處置作出明確規定。
方案要求,對“非典”病人產生的排泄物必須採用專用的容器收集,進行單獨的消毒處理,不得排入污水處理系統。收納“非典”病人的醫院產生的污水應加強消毒處理,針對“非典”病毒的一些性狀和特點,建議優先選用液氯、二氧化氯、次氯酸鈉、漂白粉或漂白精、臭氧等消毒劑。“非典”病人排泄物及污物必須在消毒液中浸泡24小時以上。所有化學藥劑的配製均要求用塑料容器和塑料工具。
方案要求,“非典”專科門診、醫院發熱門診以及接觸“非典”病人的醫院感染性廢物,“非典”傳染病房產生的所有廢物,“非典”專科門診、醫院發熱門診以及接觸“非典”病人的醫院產生的廢棄鋒利物等所有“非典”病毒污染廢物的收集應採用專用包裝,收集、運輸應採用專用密閉車輛,並每日消毒、清洗。
方案要求,“非典”病毒污染廢物應在產生的當日進行處理,貯存不得超過24小時。“非典”病毒污染廢棄物必須按照衛生部門要求進行消毒後纔可以進行後續處理,應該儘量採用焚燒的方法進行處理,不得采用分類回收的方式處理利用其中的有價值材料。處理“非典”病毒污染廢物的焚燒爐設施應滿足下列條件:爐內焚燒溫度不小於850攝氏度;煙氣停留時間不得小於1秒,集中處理裝置應該不小於2秒;設有煙氣二次燃燒裝置;設有煙氣淨化裝置,保證煙氣排放達標;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不得大於5%。“非典”病毒污染廢物必須貯存在封閉區域,不應露天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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