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出臺六項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在防治“非典”期間發生的破壞社會和經濟秩序的各種犯罪,確保社會穩定,爲全市人民奪取抗擊“非典”鬥爭勝利,實施“三步走”戰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出臺的六項措施包括:一是堅持依法從重從快的方針,依法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分子和“法輪功”人員借“非典”這場災難進行的破壞活動。二是依法嚴厲打擊以破壞交通運輸、破壞隔離點設施和醫療設施、打砸搶燒爲手段妨礙“非典”防治工作犯罪以及以其他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爲防治“非典”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的犯罪。三是依法嚴厲打擊故意傳播“非典”等傳染病病原體,利用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方式製造或傳播虛假、恐怖消息等犯罪。四是依法嚴懲在防治“非典”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以及貪污、挪用救災款物的犯罪。五是重點打擊趁發生“非典”之機實施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各種犯罪。對於藉機生產、銷售僞劣的傳染病防治、防護用品,製售假藥、劣藥以及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假借防治傳染病發布虛假廣告推銷商品、詐騙財物,藉機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擡物價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要依法予以嚴懲。六是把犯罪數額巨大、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羣衆反映強烈,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大案要案作爲重中之重,依法抓緊審理,堅決從嚴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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