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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9名在“藍極速”網吧大火中喪生的受害人的父母已經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將網吧經營者鄭文京(男,36歲,北京人,現在押)、張敏敏(女,鄭文京女友,在押)告上法院,索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722176元。據悉,海淀法院已立案受理。
這18位父母訴稱,2002年6月16日凌晨2時40分,9名受害人在鄭文京、張敏敏二人經營的“藍極速”網吧有償上網時,發生火災當場致死。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應保證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而被告提供的服務根本無法保障接受服務的消費者人身安全的要求。不僅如此,被告因其重大違法行爲對此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在網吧內不僅未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反而將網吧所有窗戶用鐵護欄封死。事發當晚,又將網吧惟一對外通道———大鐵門從外鎖住,使火災發生時室內人員無法逃生。
他們認爲鄭文京、張敏敏二人作爲經營者不顧法律和社會責任,爲賺取黑心錢,擅自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網吧,在經營中未能妥善處理與未成年人的矛盾,致使四名少年抓住其消防中的致命弱點,蓄意報復,最終導致慘案的發生。因此,死者的遇難與被告有直接的關係,也使18位父母遭受到巨大精神打擊,故提出上述請求。現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鏈接:“藍極速”網吧火災,造成25人死亡。2003年4月28日,北京市一中院公開宣判了北京藍極速網絡技術服務中心負責人鄭文京、張敏敏非法經營案。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鄭文京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判處張敏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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