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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地震臺網測定,2003年6月10日16時40分,在臺灣花蓮以東海域(北緯23.6度、東經121.6度)發生6.0級地震。震中距臺北市約160多公里。
據新華社駐臺北記者趙衛、秦大軍報道,臺灣全島均有明顯震感,但截至目前,各地尚無災情傳出。
地震發生時,記者所在飯店的房間出現明顯的搖晃,除了屋中器物因晃動發出的響聲外,隱約還能聽到整棟建築發出的“嘎吱”聲。明顯的晃動持續了一分鐘左右,走廊上有人叫“地震了”。
臺北街頭平靜如常,因正是下班時間,街上的車輛和行人都很多,沒有人感到特別的驚慌。島內電視媒體在地震發生後,第一時間報道了地震消息。
島內地震專家表示,連續兩天出現6級以上的有感地震,估計將積存數月的能量釋放了相當部分,未來再發生較大規模地震的機率應不會太大。
據有關專家介紹,此次地震爲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板塊擠壓所致,屬淺層地震,之後應還會出現一系列餘震。資料顯示,臺灣處於地震多髮帶,每年都會發生2至3次6級以上的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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