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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村街派出年:慘劇序幕在這裏拉開。 |
對人命關天的大事都如此麻木不仁,真正是當官做老爺。如果這種作風不改變,類似於孫志剛事件的案子還會繼續發生,百姓的人權依然沒有保障
孫志剛案件的真相據說已經偵察出來,主要是七八個被收容的人打死了孫志剛,與收容所的看管人員無關,他們的責任頂多是對孫志剛的收容不符合條件,責任是很輕的。打死人是要償命的,這七八個被收容人員已經抓捕歸案,厄運難逃。
這樣的“真相”實在疑點太多。這七八個人和孫志剛無怨無仇,爲什麼要打他?而且竟然打死了?打人的動機是什麼?孫志剛來到時已經受傷,怎麼還能和人打架?如果是這些人打死了孫志剛,爲什麼還把他們放跑了?而且他們自己打死了人也不像許多真正犯了罪的人那樣離家出走,到處藏躲,而是在家坐等抓捕歸案?
現在孫志剛已經死了,再也不會說話了,他到底被誰打死的,就看活着的人怎麼說。真正的兇手面臨打死人要償命的危險,會不顧一切想方設法把責任推給別人。只要他手裏還有可以打死人的權力,這份權力現在還可以使用,推卸責任,嫁禍於人,是不難做到的。最後,最最沒有權力的人,就很可能成爲替死鬼。
誰最沒有權力?最容易受陷害?就是那些和被打死的孫志剛一樣的人,就是那些被收容遣送的人。這是事物發展的必然邏輯。現在我們正在看到這一幕,由有打人特權的人當導演,讓無權無勢的人當演員,有點像古羅馬鬥獸場讓兩名奴隸表演角鬥。
把調查孫志剛案件交託依然可以行使打人特權的人。能調查出什麼結果來,這不是再清楚不過的嗎?
本來我們是想要爲孫志剛申冤,如果不改變這種調查偵訊人員的結構,弄得不好,反而會製造出一批新的冤假錯案。
應該說,孫志剛被打死,很大程度上是偶然的。看管人員和孫志剛無冤無仇,不會故意把他往死裏打。多數人合乎情理的猜想是孫志剛對收容不服,申辯了幾句,口氣硬了一點,冒犯了這批有特權的人,所以看管人員打他想教訓教訓他。沒想到出手太重,竟然打死了。
而現在讓這批人蔘與調查,則必然會造成新的冤假錯案。這具有必然性。我們爲了防止偶然發生的侵犯人權的事,卻製造出必然發生的,更嚴重侵犯人權的事。結果是特權在手的人可以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地橫行不法。這樣的話還不如讓孫志剛沉冤不白。因爲我們還沒有爲冤枉的人伸張正義的起碼條件。
真正的兇手,一方面要找替罪羊,另一方面還要隱瞞真相。所以可以預期,他們會把了解真相的人一個個威逼利誘,不讓他們說話,更不讓他們出庭作證。按照《南方都市報》最早的詳細報導,可以作證的人不下十幾個。我猜想,他們每一個人都經受着巨大的壓力,是說真話,還是屈從權力說假話;是出庭作證伸張正義(這樣做要冒巨大風險),還是不吃眼前虧,逃避責任。
他們正經受着嚴格的良心的考驗。我們可以看到,一出正義和邪惡的驚心動魄的鬥爭正在展開。對於被捲入的各方來說,這是生與死的搏鬥,不容有絲毫的鬆懈。
我們知道,死刑不能濫用,從宣判到執行僅僅幾個月,不但不人道,而且妨礙真實案情的揭露。孫志剛案件很典型地作了說明。如果作案人不是面臨死刑的威脅,他們不至於付出巨大代價去隱瞞真相。一個人爲了求生,可能不惜代價去做任何傷天害理的事。在“從重從快”的政策下,犯人在一兩個月內就被執行了,如果有冤情,永遠不會再有出頭之日。對製造冤案的人倒是讓他們坐進了保險箱。
孫志剛案件更有一個重要方面,要發動全社會來關注,來追究,來檢討。這就是孫志剛的家屬爲了申冤,到許多部門上訪投訴,無一受理,最後還是《南方都市報》做了詳細採訪,發表了事實真相這才被社會公衆所瞭解。我們要問,作爲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有關部門去做什麼了?他們爲什麼如此冷漠?連普通人的同情心都沒有。他們配做政府官員嗎?
對人命關天的大事都如此麻木不仁,真正是當官做老爺。如果這種作風不改變,類似於孫志剛事件的案子還會繼續發生,百姓的人權依然沒有保障。因此孫志剛家屬走訪過而且沒有得到支持的所有政府部門都應該做出檢討,不稱職的幹部要教育或者調離原來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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