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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下午放學後,8歲的小學生小芳走出校門口,這時一個自稱老師的婦女迎了上來。“老師”對小芳說,校長要老師出去買點東西,說叫小芳一起去,幫幫老師的忙。
這個“老師”30來歲,留着短髮,樣子挺斯文的。小芳疑惑地望着她:“老師?你姓什麼?我以前怎麼沒見過你?”
“下學期我就是你們的班主任了,我們的校長姓黃,沒錯吧!”
小芳點了點頭,跟老師一起走了。
在路上,“老師”表揚小芳是個乖學生,說下學期讓小芳做個少先隊長,並親熱地認小芳做乾兒女,要小芳叫她媽媽。小芳聽了很開心。
“老師”帶着小芳來到一間服裝店,在店裏挑了一大堆衣服,說是學校老師們將要出去旅遊,幫她們每人都選幾件漂亮衣服。店主見來了個大主顧就忙着招呼。50多件衣服,一共是11000元。“老師”
掏出錢包數了數,說帶的現金不夠,銀行卡又忘了帶,得回去拿。她回頭對小芳講“乖女,你在這,媽媽很快就回來!”。她順手拎着大袋衣服走出店去。店主見“老師”沒交錢就拿衣服出去剛想喊,但想想現在“非典”剛過生意難做,要是得罪了大客戶可不得了,何況她女兒在這,就沒有阻攔她。
10多分鐘過去了,不見“老師”回來,店主有點急了,就問小芳:“她是你媽媽嗎?”
小芳搖搖頭說:“不是。”
“那是你的老師嗎?”
“她自己說是。”
“老師”再也沒回來。
“少年黑幫”勒索保護費
今年3月以來,在佛山市三水、禪城等地先後發生多宗學生被騙子利用的案件,至少有5名小學女生成了騙子進行詐騙的工具。這是侵害學生案件出現的新動向。經瞭解,其實對中小學生的侵害,更多的是來自校外無業青年和高年級的不良學生。
去年底,佛山市教育局對全市3011名中小學生進行問卷調查,發現有224名學生曾被無業青年勒索,佔7.44%;有235名學生曾被強行交友或引誘參與違法活動,佔7.80%。2000年,佛山市公安機關先後查處“蠍子幫”和“洪勝會”兩個類似黑社會組織少年幫會。“少年黑幫”以社會無業青年爲“大佬”,吸收在校學生爲幫會成員,向學生收取保護費、搶劫勒索學生錢財、欺負打罵學生,嚴重影響學生學習和學校教學秩序。
佛山市教育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主任鍾文龍指出,學生被侵害後,往往因爲害怕被報復或者受進一步傷害而不敢告訴家長和學校,以致自己心神不寧,不能夠集中精力學習。北京大學法學院專家張美英認爲,青少年是人生觀、世界觀逐步形成的時候,如果在這個時候過多受到暴力刺激和侵害,會使他們對人生觀、世界觀產生錯誤的認識,從而使他們對社會變得冷漠無情,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小學急頒接送制度
在學校發生學生被騙子利用的案件後,佛山市區一所小學緊急出臺了學生接送卡制度,家長必須憑接送卡才能接孩子回家。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心理諮詢中心主任顏農秋副教授對這一措施提出質疑:孩子到了小學這個年齡,還需不需要採取接送卡這種制度?學生每離開學校一步都要學校、家長進行關照,這是不是也有不足的地方?在接送卡制度下長大的孩子,到了初中有的可能還不懂怎樣去應對侵害。這對孩子的成長沒有好處。
學生自衛要用法律武器
鍾文龍主任認爲,學生掌握了基本的法律常識,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也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識,學生纔有勇氣跟歹徒作鬥爭。
其實我國在立法上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特別關注,相繼出臺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以及其它一些法律規定。廣東天倫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新良律師認爲,未成年人在自身安全、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主動尋求學校、家庭或者司法部門的幫助。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學校、家庭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承擔法定義務的。
實施侵害的違法犯罪少年也普遍認爲,自己年齡尚小,到時大不了被叫到派出所,警察訓斥兩句就完事。李新良說這是一種錯誤的認識。其一,收取保護費、勒索學生錢財的行爲往往都帶有搶劫性質,而法律明確規定,即使案件涉及的數額很小,但一旦具有搶劫的性質,公安機關都可以予以刑事立案偵查;其二,我國刑法17條規定,對於年滿14歲的,犯搶劫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受到刑事處罰。而就算情節再輕些,公安機關也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受侵害的中小學生,應當對法律保護未成年人充滿信心。
家長要了解孩子心靈
佛山市婦聯、佛山市家庭教育研究會最近聯合進行一次家庭教育狀況調查。調查發現,最令家長困惑的問題是:不瞭解孩子的內心世界。有的家長甚至表示“沒有時間”或“無法與孩子交談”。專家爲此提醒家長,應該更多地注意學生每日的心理變化,更多地與子女作深入的溝通,走進孩子心靈。家長跟孩子不只是父子、母子關係,還應該跟他們做朋友。這樣家長就能更進一步瞭解孩子的心理,知道孩子的需求,孩子也更願意聽家長的囑咐,更願意尋求家長的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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