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按照國家關於農村稅費改革的要求,天津決定今年開展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稅費改革完成後,天津將實現除農業稅及其附加以外,取消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集資,通過改革,理順國家、集體和農民三者的分配關係,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村分配製度。目前,天津已正式開始了對農民實際負擔水平的摸底測算工作。
記者從天津市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瞭解到,本次稅費改革內容主要爲五個取消,一個調整,一個改革。五個取消爲:取消鄉統籌費;取消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和隨屠宰稅附徵的其他收費項目;取消農業特產稅,改徵農業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一個調整爲:調整農業稅。農業稅計稅面積以農民第二輪土地承包和其它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面積爲基礎確定。計稅產量全市以2003年前5年主要農作物的平均產量爲依據。農業稅計稅價格依據主要農作物市場價、保護價和農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加以確定。農業稅稅率確定爲5%,農業稅附加爲正稅的40%。一個改革爲:改革村提留。停止向農民收取村提留。
據瞭解,天津農村稅費改革將在對全市農村進行摸底測算、覈定農民負擔、制定出相應的配套政策後全面組織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