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高校的小田前兩天發現有人用自己的名字申請使用聯通的CDMA手機,並且已經有半年之久了。
姓名被冒用半年
記者從學校瞭解到,聯通公司爲了給學生提供優惠,曾特出售133211×××××的號碼,每個月通話費保證在120元以上,兩年以後手機可以無償歸本人所有。小田上交申請表。一週以後,這些申請手機的學生被告知不能辦理了,小田和同學們也沒在意。
上週末,小田到聯通公司西直門營業廳辦理一個新的CDMA手機,業務員告訴小田其名下一直有一個號碼在使用。小田這纔想起來那次辦機未遂的經歷,回去跟同學們一說,大家一查,發現每個人名下都有手機在使用。小田和小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都覺得特別氣憤,這不是侵權嗎?
冒用情況較普遍
記者昨天中午同小田和小吳一起來到了聯通公司西直門營業廳,營業員告訴記者,類似於小田和同學們的個人資料被人冒用的事在電信行業比較普遍。他們的這種情況,很可能是聯通公司的代理商沒有按照相關規定操作所致。
小田出示身份證在營業廳打印了一份名頭下不知所屬的手機通話清單,最近一個月的話費就達到了300元。聯通的工作人員介紹說,類似於小吳的手機從2月份一直欠費停機的情況,小吳得補交欠費才能銷號。也就是說,小吳無緣無故地背上了幾百塊錢的手機欠賬。
記者按照小田提供的一個同學名下的手機號撥了過去,該先生姓古,是重慶人。古先生表示,他也是前幾天接到了正式機主打來的電話才瞭解這一情況的,如果可能的話,古先生願意同機主一道到營業廳辦理過戶手續,“明媒正娶”該手機。
此行爲已構成侵權
正皓律師事務所的徐榮斌告訴記者,此種情況對小田和其同學來說已經構成了嚴重的侵權。至於具體責任人的界定,徐律師表示,得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如果手機現在的使用者是惡意竊取他人的資料,那麼其就是侵權人。對於聯通公司來說,如果公司和代理商在手機的辦理過程中盡到了管理義務,公司不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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