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中午,巴南區石龍鎮發生一起侮辱婦女的惡劣事件,23歲的未婚女青年陶某被四個女人當街扒光衣服,推來推去辱罵達10多分鐘。這天恰好是石龍鎮趕場,圍觀者衆。陶受辱後,跑到重慶一親戚處躲藏了三天,在家人的勸說下,她決定用法律武器來討還公道。“她們扒光我衣服”
22日早晨7點多鐘,陶在母親席坤屬的陪同下來到本報接待室。見到記者,母女倆抱頭痛哭。席坤屬說,女兒在大街上被人把上身扒得一絲不掛的事已過了五天,但至今沒有一個部門管這事。
陶說,她家住石龍鎮鴨卜村,她於1997年中專畢業,在重慶一些單位打過工,最近在農村老家休息。17日,她去石龍鎮趕集,中午12點多鐘,她在鎮上一個叫富山酒家的餐館吃飯。飯畢,走出餐館大門,四個女的圍上來就扭打她,撕她的衣服、扯她的胸罩。一瞬間,整個上身全部暴露在衆人的眼皮下。這四個女的還不罷休,她們瘋狂地抓打她、扯她的頭髮、嘴裏還不停地辱罵她。
陶說,面對突如其來的襲擊,她顧不得疼痛,用雙手拼命地遮擋住乳房,儘量彎着腰,不要讓圍觀者看到她的羞處。在被毆打10多分鐘後,她衝出圍觀人羣,逃進剛纔吃飯的餐館。
進了餐館,老闆娘拿出一張毛巾要她遮羞,老闆娘的女兒拿出衣服讓她穿上。這時,打她的四人還站在餐館外不停地罵她。
陶拿起電話向石龍派出所報警。然而,她等了10多分鐘,不見警察的蹤影。她只好冒着被再次受辱的危險,衝出酒樓。這時,站在餐館外的四個女人果然追上來扯她的褲子。陶說,她聽見有羣衆在吼:“這是犯法的喲!”扯褲子的人才停住了手。小鎮居民“不曉得”
聽完母女倆的投訴,記者帶着她們立即駕車到當地採訪。
新聞採訪車開進小鎮,引來了居民們的注意力,記者透過車窗發現他們在議論什麼,但下車問起17日發生的事,他們卻都說:“不曉得!”
記者來到那天陶就餐的餐館,餐館張老闆對17日發生的事解釋說,當時,餐館生意好得很,他在廚房忙,什麼也沒看到。
老闆娘郭某說,她下樓來,看到一個女的在餐館裏打電話。那女子穿的上裝被人扯爛了,露背裝的帶子吊在背後,女子用手扯着衣服護在胸前,一個手打電話。她女兒見狀,給了她一件衣服,但至今都沒拿來還。
記者採訪了石龍鎮婦女主任陳光英,陳說,那天她沒趕集,事後也沒聽人說起此事,當事人也沒來反映。“她說我們長得醜”
陶爲何被四個女子當衆羞辱?參與脫衣的胡德英說:“她說我壞話,說我長得像原始人。”胡今年47歲,與陶的母親席某是一個村的,現住在鎮上。
據瞭解,參與脫陶衣服的四個女子是兩對婆媳:胡德英和兒媳謝世勇,許景平(48歲)和兒媳可可。她們都在石龍鎮街上住。
許景平則稱:“她和我兒子亂來,並說我兒媳長得不好看,害得兒子和媳婦經常打架。”。據許介紹,去年兒子和陶耍朋友,這時兒媳都懷孕了,她知道後,給陶的父母打電話了斷了此事。“今年陶和另一個男的耍朋友,陶還在說我媳婦長得不好看。17號這天,我們兩家聽說陶來趕場,就在餐館外等她,找她說清楚。”
據陶解釋,她確實不知道可可的男人結了婚,後來,可可的婆婆打電話到家裏來後,他們就沒來往了。
關於陶在去派出所途中,被四人再次圍攻事件,胡說,她只衝上去扯了一下陶的褲子,有人出來勸,就算了。
派出所對這事件已立案
石龍派出所接警後,出警沒有?據該所所長許輝介紹,石龍派出所是個小所,連所長一共纔有五個民警。據所裏調查,17日是熊明秋值班,按所裏規定,值班的人不出警。接到電話,熊通知了民警呂超。呂超在一旁補充說,他接到電話後,幾分鐘就趕到現場,沒看到受害者,只看到一堆人站在那裏,問他們哪兒在打架,這些人說,沒有人打架,他就回來了。
許所長說,我們的民警肯定出了警的。他說,目前派出所對這一事件已立了案,正在調查中。
巴南區婦聯蔣坤梅說,婦聯接到投訴後很重視。她說,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人的衣服脫光,是犯法的。目前,區婦聯對這起事件十分關注。
律師說四人涉嫌侮辱罪
重慶志同律師事務所律師陶於權認爲,在大街上,在衆多圍觀者的眼皮下,把一個青年女子上身脫得一絲不掛,並當街辱罵,詆譭他人聲譽,事實上降低了受害者的人格,給受者造成了人身傷害。因此,這四人觸犯國家法律,涉嫌侮辱罪,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陶律師說,受害者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要求經濟、精神上的賠償,並要求法院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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