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薩爾縣擅自變更戶籍管理制度,產生一批雙重戶口和空掛戶,造成戶籍管理工作的混亂,近日受到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通報批評。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薩爾縣人民政府於2003年2月18日下發了《關於鼓勵農村富餘勞動力到城鎮居住和發展二、三產業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印發吉木薩爾支持鼓勵農村富餘勞動力到城鎮居住和發展二、三產業的優惠政策的通知》。其中規定:“農民及外來人口到 縣城居住和發展二、三產業,在保留原農村戶口的同時,可爲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辦理城鎮常住戶口,實行雙重戶籍管理制度”。
根據這一規定,吉木薩爾縣公安局幾個月內就辦理落戶3000餘人,其中大部分人員是本縣的農民,還有來自四川、安徽等地的外來人員,他們只要自願在公安機關登記,就可以無條件辦理城鎮戶口,其中45人在這一改革中擁有了兩個戶口。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劉克勤說,吉木薩爾縣對現行戶籍管理制度進行的這種變更,違反了國務院關於戶口登記的有關條例。實行雙重戶籍管理制度,不僅造成大量的空掛戶和雙重戶口,同時給國家人口統計工作和公安機關戶籍管理工作造成了混亂,不利於人口的正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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