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600多人簽名的“請求舉辦供熱收費的價格聽證會”的材料,先後被送到天津市消協、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熱辦公室、天津市“3·15”晚會主會場、市人大、政協等十幾個地方,歷時近3年,目前仍毫無結果。
受600多位市民的委託,幾位離退休老人執著地四處奔走,感到身心疲憊。“無論收費標準是誰定的,都應該符合法律規定,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爲什麼修正會這麼難?”作爲600多人的代表之一,李天祥老人這句話不知問了多少遍。
這600多人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新舊房取暖收費是否應該用同一標準。因爲在天津大部分舊居民樓內的住宅,廚房、衛生間沒有加裝暖氣,近幾年新商品房的這兩個地方,尤其是衛生間都裝了暖氣,而兩種住宅都是按整套建築面積再乘以供熱係數進行收費的。
李天祥說:“以我那套一室一廳的房子爲例,臥室和廳裏有暖氣,但是衛生間和廚房沒有。夏天好辦,冬天我只好在衛生間裝上電暖氣。這樣我交了一整套房子的供暖費,卻還要再多掏一份取暖的電費。而新房子就不存在這樣的問題。”
這些市民反映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室內和廳供熱溫度標準不同。按照天津市供熱管理部門的規定,供熱質量標準爲“居室溫度18℃±2℃,安裝供熱(暖氣)設施的客廳溫度16℃±2℃”。“居室與客廳依照同一標準收費,但不依照同一標準供熱,這也是不公平的。”李天祥說,他的臥室是9.2平方米,廳是12.8平方米,每年冬天兩個空間的熱度不同,但所交暖氣費都是每平方米15.4元。
600多位市民提出,天津供熱收費的不合理是與《價格法》第七條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的“公平交易”原則相牴觸的。天津供熱管理部門制訂的收費管理辦法是以行政規章的形式出臺的,與法律相牴觸的地方,就應該及早改變。
對此,天津市供熱辦公室接待了反映問題的市民,並認爲他們提出的問題確實存在。
一位負責人這樣解釋,天津的供熱起步較晚,上世紀80年代有少量住房有暖氣,90年代纔開始大面積推行集中供熱。原來的一些老房子的廁所和廚房窄小,從功能上來講就不具備加裝暖氣的條件。比如小戶型的老房子,廁所只有如廁功能,而現在的住宅,大多集洗澡、如廁、洗衣於一體,名稱也變爲衛生間,因此加裝了供暖設施。新老房子在收費問題上的不合理,是歷史遺留問題,無法在短時期內改進。
這位負責人還說,熱是一種特殊商品,具有傳導、輻射等特性,另外,廳和臥室有不同的使用功能。按供熱建築面積收費,並在制訂客廳、臥室等溫度收費標準時充分考慮了這些因素,具有充分的科學性。但是溫度的差別,仍被許多市民不理解。
“我們也考慮過新老房子制訂不同的收費標準,甚至是一套居室內不同的收費方法,但都因涉及面太廣、具體方法太複雜而未能採用。其實最終、最合理的解決辦法就是採用計量收費,簡單地說,就是像水、電一樣,用多少交多少錢。”這位負責人所說的計量收費,目前在天津還未推廣,因爲絕大多數的供熱管道都是串聯式,每家每戶不能自己掌握用氣量。
2001年天津市建委曾下發《關於新建住宅室內採暖系統一律安裝熱計量收費裝置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小區一律加裝供熱計量表。據瞭解,目前天津這兩年的新建住宅都改成了並聯式供熱管道,每家裝有閥門。南開區凱立花園、河東區龍潭路節能住宅、武清開發區等少數幾個住宅小區已經開始實行計量供熱收費。
“計量收費勢在必行,我們可以理解,但是目前收費不合理的狀況也是存在的,不應以操作複雜來推諉。況且,天津市推行供熱計量收費也沒有時間表,不知這樣的收費還要持續幾年。”在得到供熱管理部門的答覆後,反映問題的市民並不認可。他們又派代表向物價局和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反映,至今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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