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與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協商,財政部6日緊急啓動抗旱救災預案,決定下撥特大抗旱補助費1.7億元,支持湖南、江西、福建、浙江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抗旱工作。今年以來,中央財政已累計下撥特大抗旱補助費3.15億元,支持發生嚴重春旱的北方部分省區和發生嚴重伏旱的南方部分省區開展抗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