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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慷國家之慨的國家體育總局訓練局財務處原處長賀某被押上法庭受審,崇文檢察院指控其涉嫌挪用460萬餘元公款,並貪污4.63萬元。
今年49歲的賀某喜歡喝酒交友,因其年齡較大,因此有着“賀大爺”的美稱。其酒肉朋友中有戲言稱,“只要賀大爺喝好了,借多少有多少”。
檢察官證實,“賀大爺”挪用的款項中,均爲其酒桌上的朋友所借,哪怕數十萬的款項,賀大爺也不要對方打欠條。1999年6月,某電器公司老總喝酒時認識了“賀大爺”。7月,獲悉國家體育總局有500萬元公款在銀行後,該老總立刻約請“賀大爺”吃飯。席間,該老總要求將該筆公款暫借給該公司使用,賀某一口無償借出450萬,直至案發才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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