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7月3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草案)》。這對於全國上下又是一大焦點問題。
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草案)》主要集中在“結婚登記是否取消單位介紹信”、“患有不宜結婚疾病的人是否可以結婚”、“有條件婚檢的地方是否還要繼續強制婚檢”等這些問題做了重新修改。那麼市民對於剛剛通過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草案)》又有何反應?3日記者採訪了不同年齡段的市民。
過去:三證俱全才能辦理“結婚證”
馬女士55歲,一提起結婚登記需要單位開介紹信的事,她笑着說:“那是30多年以前的事了,那個時候,在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一定要攜帶各自戶口簿、身份證和單位介紹信,必須做婚前檢查,其實這個手續也不是特別繁瑣,如果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草案)》中取消了單位介紹信、婚檢等那就更方便了。”
遭遇:辦結婚證讓我們好辛苦
孫小姐27歲,她一聽說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草案)》中結婚取消單位介紹信和婚檢等十分高興。孫小姐告訴記者:“我是瀋陽人,1996年考入長春師範學院,2000年畢業後,由於學校不包分配,又爲了家住長春的男友,我在長春某中學找了一份工作,在相戀兩年後我們開始着手去登記結婚。男友是長春人,戶口簿、單位證明很全,而我畢業後,檔案存在人才市場,戶口被打回老家瀋陽,由於時間關係,我一直未把戶口落下,手裏也沒有戶口簿。因爲我不是學校裏的正式職工,所以單位不肯給我出具介紹信,這兩件事一直讓我和男友辦不成結婚登記。不知道什麼時候只要拿身份證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那有多好。”
希望:兩分鐘就可以辦完“結婚證”
隨後,記者又採訪了幾位市民。王先生25歲,他笑着告訴記者:“結婚應該取消單位介紹信和戶口簿等,那太繁瑣了,現在辦什麼事不都是一切從簡嗎,方便快捷,最好在兩分鐘就可辦理完畢。再說了,現在政府方面無論是出臺什麼政策都應從老百姓的利益出發,越快越好,越方便越好。再說一個人的身份,憑身份證完全可以證明了。我想舊《婚姻法》可能早已不適合這個節奏如此快的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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