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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的通知》,繼而,新聞出版總署制訂了實施細則,對治理報刊散濫問題作了明確而嚴格的規定。消息一經傳出,便引起熱烈反響。有識之士稱這是“有史以來最深入的一次報業改革”,將決定衆多機關報刊之生與死。
改革開放25年來,我國的報刊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是長期以來,由於一部分報刊由黨政機關所創辦、掌控、經營,權力介入了報刊的發行,不可避免地利用權力機構的“威勢”強行推銷、攤派報刊。許多報刊正是仰仗着這種特殊的職權賴以生存。而這不僅加重了基層的負擔,尤其是農村與農民的負擔,也使得這些報刊的內容官氣十足,千篇一律,充斥着“衙門”作風,而沒有親民氛圍,越來越脫離市場、脫離實際、脫離羣衆,以至理應率先宣傳和踐行“三個代表”的報刊,卻完全背離了“三個代表”的精髓。人民羣衆對此很不滿意,甚至牢騷滿腹,怨聲載道。
現在,中央下決心整飭報刊業,從根本上切斷報刊經營與部門職權之間的利益紐帶,讓權力從報刊經營活動中退出,堅決淘汰一批沒有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靠攤派發行的報刊,委實合乎國情,順乎民意。
其實,從根本上說,報刊的生殺大權就是應該掌握在市場和讀者的手中。假如一旦沒有了權力的介入,報刊的訂閱完全由讀者自主抉擇,自費市場佔據絕對地位,那些遠離市場、遠離實際、遠離讀者的報刊還能活得下去嗎?長期靠權力、靠壟斷、靠攤派過日子的報刊,可以得逞於一時,但豈能長久?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次中央決定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就是把報刊的選擇權、鑑別權、檢驗權,乃至淘汰權、生死抉擇權交給羣衆。今後,一旦發現還有人想搞報刊的攤派,我們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拿起“尚方寶劍”,予以堅決抵制:還想搞攤派?沒門!
只是,我們所瞭解的情況,前些年報刊的整頓開展過好幾次,但往往虎頭蛇尾,不了了之。因此,我真切希望這一次真正把整治進行到底,而不是重蹈覆轍,半途而廢,匆匆走過場。否則人民羣衆怎麼會滿意,怎麼會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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