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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下午,市二中院依法公開開庭,對曾報道的震驚天津的“港田集團總經理龔某某被殺”案進行一審宣判,因分別觸犯故意殺害罪、綁架罪(未遂)、搶劫罪或盜竊罪,被告人劉某某、王某某、馮某某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一被告人孫某某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令人意外的是,慘案的主謀劉某某竟是被害人龔某某的大舅哥。據瞭解,他作案的動機是其在妹夫所在公司打工期間對工資問題不滿,遂與他人密謀綁架妹夫的兒子———自己的外甥,而其同夥因作案被發現竟殘忍地將其妹夫殺死,將其妹妹刺成重傷。
經查,自去年9月以來,被告人劉某某與被告人孫某某、王某某、馮某某及田某某(另案處理)多次密謀欲綁架其妹夫龔某某之子小剛(化名)索要錢財。去年11月9日晚,孫某某先駕車將王某某等人送到津南區雙港鎮的龔某某家附近後離去。11月10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王某某、馮某某及田某某攜帶刀子等兇器,從龔家廚房後窗進入室內,欲行綁架小剛。龔某某夫婦及時發現情況進行反抗,被告人馮某某及田某某惱羞成怒,持膠皮錘、手電筒等物毆打龔某某,王某某持刀朝龔某某和其妻子腹部猛捅,致龔某某腹腔血管及臟器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龔某某的妻子重傷。作案後,三名被告人劫走被害人龔某某家中現金、手錶、手機、鑽戒等物,總計價值人民幣10餘萬元。此外,被告人馮某某還曾於今年2月在廣東省東莞市一購物廣場夥同他人,竊得照相機、西服、皮鞋等物,共價值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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