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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曉莉在擔任成都市兒童福利院院長期間,涉嫌撈走了75萬元!昨日,成都市中院正式受理鄧曉莉涉嫌貪污公款一案。
據有關部門提供的材料顯示,1998年8月,鄧爲買房子,指使與之關係密切的福利院會計胡炳英從財務賬上轉款31萬餘元到某房地產集團。購得100多平方米的高檔住房一套後,鄧將剩餘的10萬元還給財務室,但她馬上又指使胡從單位私設的小金庫裏取出21萬餘元,衝抵她的購房借款。1998年赴香港考察學習前,鄧爲讓自己的香港之行不留遺憾,指使胡取出5600元港幣供自己在香港時花銷,而這筆錢是原香港復康會贊助給福利院專用於兒童福利事業的。見小金庫裏有6張共計6萬美金的存摺長期無人過問,2001年4月19日,鄧交待胡到銀行將這幾張存摺上的名字分別換成其表姐鄧某和弟媳馬某的名字。
見鄧院長屢屢得手,胡炳英在2001年也動用了小金庫,爲自己買了數萬元的國庫券,並將一張計5萬元的國庫券同時送到鄧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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