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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浴池連殺7人制造震驚京城的特大血案兇手惠金波和李俊麟,5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命令執行死刑。
據法院介紹,今年5月13日晚,29歲的吉林省人惠金波和32歲的北京市人李俊麟糾集豐朝友、王江慶,攜帶作案工具,蒙面竄至北京市朝陽區一家洗浴中心內,手持兇器對被害人李某等7人進行威脅,並先後用膠帶、布條分別將7人捆綁、封嘴、矇眼等,搶得現金人民幣1.3萬餘元、夏利轎車1輛以及郵政儲蓄存摺、手持電話等物品。
在搶劫過程中,惠金波因被洗浴中心李某認出,隨起意殺人滅口。將豐朝友、王江慶支走後,惠金波、李俊麟經合謀,採取先用鐵管擊打後腦、頸部,後強制溺水的方法,先後將洗浴中心老闆、服務員、鍋爐工等7名被害人溺死在泡澡池內。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惠金波、李俊麟、豐朝友、王江慶無視國法,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威脅、捆綁等暴力手段,強行劫取公民財物,其行爲均已構成搶劫罪,且系入戶搶劫,數額巨大。被告人惠金波、李俊麟擔心罪行敗露,合謀殺人滅口,使用強制溺水的殘忍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7人死亡,均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手段殘忍,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必須依法嚴懲。同案犯豐朝友、王江慶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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