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3日上午開庭審理原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正局級)勞德容(女)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挪用公款、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檢察日報》今天刊文指出,勞德容翻船,是在她59歲的這一年,這非常容易讓人聯想到“59歲現象”。然而,勞德容真正開始權錢交易的時間,顯然要比這早得多。
貪的理由:心理不平衡
1994年12月28日,深能源集團旗下資產——東莞大嶺山鎮新花苑酒店落成,酒店的外圍工程圍牆、道路、綠化等也是一塊誘人的肥肉,只要勞德容衝誰點一下頭,這個工程就成了誰的囊中之物。
個體建築包工頭黃某找到了時任西部電力公司工程副總監理的金根發和深能源集團總經理勞德容。金根發與勞德容的關係非同一般,在金的幫助下,酒店的外圍工程到了黃某的手裏。此時的黃某雖然根本不具備承接這項工程的資格,但大權在握的勞德容“幫人幫到底”,只不過給深圳市深喜建築裝飾公司的負責人打了個招呼,黃某就搖身一變,成了深喜建築裝飾公司的下屬單位負責人。
施工合同簽訂後,第一筆工程預付款剛一到賬,黃某就取出100多萬元,全部兌換成港幣。幾天後的一個晚上,黃某將金根發叫到自己在深圳的住所,交給他100萬元港幣。金根發則連夜趕到勞德容家中,將其中的50萬元港幣轉交給了勞本人。
勞德容在《我的反省》中有一段話,頗能反映她當時收受他人鉅額錢財時的心跡:
“特別是看到當年與能源集團一起創業的私人企業,個體老闆都做得很大,資產數以億計,有些還成功上市,自己除了羨慕外,心裏覺得不平衡。認爲與他們相比,自己吃虧了。付出的不比他們少,得到的沒有他們多。”
貪的訣竅:靠審批權換錢
現在看來,勞德容的犯罪手段其實並不高明。她的受賄犯罪,主要是以收受他人回扣的方式完成。這些犯罪行爲涉及5省10多個城市50多人。
深能源集團麾下有9個發電廠,都是深圳的用煤大戶。從1995年至2002年的8年間,該集團採購計劃外煤炭1045萬噸,年均採購130萬噸。作爲這些用煤大戶的掌門人,勞德容自然就成了煤販子集中進攻的目標。“只要搞掂勞總,就可以成爲百萬富翁”,已成爲一些煤炭老闆的共識。爲了將勞德容“套牢”,東莞一個煤炭老闆開始是按每噸1元回扣,與勞德容分享利潤。後來,競爭者多了,生意難做了,於是將回扣加碼,提高到每噸5元。勞德容先後18次從該老闆手上拿到回扣210.5萬元。
貪的極致:整箱收錢
1995年,深能源集團決定在廣西欽州建造大型油氣庫和油碼頭工程,工程造價2.1億元人民幣。勞德容一不經公司領導班子研究,二未經招投標程序,個人批准由勞平凡任負責人的廣西地礦建設工程發展中心承包了深能源欽州碼頭油庫工程。
兩個多億的工程,一個人說了算,由此足見勞德容的權力之大。不受制約的權力帶來了無限膨脹的私慾。
1997年春節前的一天晚上,勞平凡與司機從廣西開車來到深圳,將幾個紙箱送到勞德容的家中,其中一個紙箱中裝有人民幣現金70萬元、美元現金1.9萬元。
1998年春節前的一天晚上,勞平凡與司機從廣西開車來到深圳,將幾個紙箱送到勞德容的家中,其中一個紙箱中裝有人民幣現金50萬元、美元現金8萬元。其他幾個紙箱中裝載的是年貨。
1999年春節前的一天晚上,勞平凡又將幾個紙箱送到勞德容的家中,其中一個紙箱中裝有人民幣現金100萬元。
上述三次總計220萬元人民幣、9.9萬元美金,勞平凡均明確告訴勞德容是送給她的好處費,勞德容均當場收下。
1999年下半年,勞德容聽說深圳市紀委正在調查深能源集團建造欽州油氣庫工程中的違紀問題,因擔心自己收受賄賂的事情敗露,立即約請勞平凡到自己家中,將當時手中現存的美元現金9萬元、港幣現金10萬元、人民幣現金10萬元退還給了勞平凡。
勞德容缺錢花嗎?不。辦案人員幫勞德容算了一筆賬,各種各樣的合法收入加起來,勞德容的年薪高達90多萬元。然而,讓人不勝唏噓的是,年薪90多萬,仍沒能阻止她的貪婪。權力是一把雙刃劍,不受制約的權力,固然可以給自己帶來財源滾滾,但也可以斷送自己的錦繡前程,令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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