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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現場 |
“法警!帶罪犯李玉書!”昨日上午9時40分,樂山市原副市長李玉書被兩名法警押上了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庭。市中級法院毛善貴副院長宣讀了由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覈准裁定和下達的對李玉書執行死刑的命令。公開宣判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李玉書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審判:應急分隊法警持槍值勤
昨日上午8時許,在市中院的審判法庭內外,有數名持槍、着一身黑衣、頭戴鋼盔的法警在值勤。據悉,他們是法警隊伍的“飛虎隊”,正式的名字叫“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其裝備與公安特警部隊相當。他們荷槍出動,意味着昨日的審判是大型審判活動。
上午9時30分,由法院、檢察院及應急分隊的11輛警車組成的車隊,押解着李玉書駛進了市中院的大門。9時40分,公開宣判正式開始。
宣判:李玉書情緒失控
法警將罪犯李玉書帶上法庭後,李玉書表現出失望神情。在毛善貴副院長宣讀最高人民法院對李玉書罪行判決的複覈覈准裁定時,李玉書表情呆滯,複覈覈准裁定快要宣讀完時,李玉書突然大吼起來:“法官大人哪……”他情緒激動地大吼了幾聲。毛善貴副院長責令:“住嘴!李玉書!”
“……將李玉書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法官的宣讀話音未落,李玉書情緒再度失控,在法庭上大叫起來,後被法警押上了刑車。
臨刑前:李玉書的妻兒沒見他
據悉,10月13日下午,李玉書知道自己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死刑。在這之前,他的態度一直桀驁不馴。據有關部門介紹,法官13日下午前往看守所,向他宣讀終審裁定前,李玉書還是頭向上仰,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副目空一切的樣子。但在宣讀完終審裁定之後,李玉書坐在了板凳上,李玉書用手遮住臉,表情恐慌,眼角滲出了淚水。
其後,李玉書的部分親屬在看守所見了他最後一面,但他的妻子和兒子沒有來。李玉書後來說:“我是建國以來四川省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地廳級幹部吧!”據記者瞭解,這確實是事實。(陳娟、李楊)
新聞鏈接:李玉書犯罪事實
李玉書,男,1945年生,樂山市原副市長(副廳級)。1996年4月至2001年4月,李玉書先後擔任樂山市交通局長、市長助理、副市長併兼任成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成樂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樂峨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指揮長等職務。
李玉書利用職務之便,接受5家公司和一個體經營戶的請託,通過幫助承接工程項目、承擔材料及沙石、石灰供應、工程設計等,共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93.89萬元。此外,檢察機關在偵查本案過程中,依法扣押、凍結其財產人民幣共計1185萬元,美元9.1萬元,經查,其中有人民幣319.6萬元,美元9.1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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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赴刑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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