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防止農村發生較大規模的SARS疫情傳播,保護廣大農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國衛生部公佈今天公佈了《農村地區SARS防治指導原則》。
衛生部根據《二00三~二00四年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制定的該原則包括:預防控制原則、健康教育、疫情監測和報告、疫情調查與控制、醫療救治和分類指導原則 六個方面。
該《指導原則》提出,對SARS要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採取以控制管理傳染源爲主的綜合性防治措施;建立以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爲中心,以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級組織爲依託,以村爲基礎的預防控制SARS疫情監測報告體系。並指出農村SARS防制工作的重點是加強農村地區健康教育;加強對返鄉和外來人員的管理;發現SARS疑似病人,安全轉運、集中救治,及早隔離傳染源。
《指導原則》指出,農村SARS防制工作的重點是加強農村地區健康教育;加強對返鄉和外來人員的管理;發現SARS疑似病人,安全轉運、集中救治,及早隔離傳染源。各地平時要以各種形式開展有關SARS的科普宣傳健康教育,使羣衆瞭解SARS的特徵與預防的方法;在流行季節,向羣衆做好宣傳,發現自己或家人發熱,要及早就醫,以免延誤病情,造成嚴重後果,爭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指導原則》明確,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爲SARS疫情報告點;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疫情或者接到疫情報告,應當立即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SARS疫情發出一般疫情預警時,村委會啓動對外來人員的管理措施,加強對返鄉和外來人員的管理,指定人員負責主動搜索、訪視和信息上報工作。發出重大疫情預警時,建立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緊急情況隨時報告。發現返鄉和外來人員出現發熱,以及發現不明原因急性發熱性呼吸道疾病死亡的病人,必須立即向鄉鎮衛生院和鄉鎮政府報告。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到報告後,要立即實施“疫情調查與控制”措施,並立即通過“國家疾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逐級上報。不具備條件的地區,要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上報。
《指導原則》稱,返鄉和外來人員管理措施返鄉和外來人員管理措施,是指對返鄉和外來人員應進行登記和醫學觀察,但不需隔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