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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法》頒佈實施10年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行政執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19.5萬多件,案值150.27億元,罰沒金額達21.89億元。社會反映強烈的製售仿冒商品、虛假宣傳、壟斷性行業的強制交易以及藥品購銷中給予、收受回扣等不正當競爭行爲受到了重點打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人27日介紹,自《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以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連續開展了“反仿冒、反誤導”專項執法活動,對羣衆關注、社會反響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問題,如仿冒、虛假宣傳、公用企業限制競爭、不正當有獎銷售等不正當競爭行爲,進行了重點整治。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壟斷性行業的強制交易行爲進行了專項治理,從嚴查處侵犯知名企業商標、企業名稱等知識產權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有效遏制各種“傍名牌”現象,及時保護了國際、國內知名企業的合法權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還指定北京、上海、深圳、大連四個城市開展查處網上不正當競爭行爲的試點工作,拓寬了反不正當競爭的執法領域。
在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爲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還針對企業的信用狀況和一貫表現,區分綠(守信)、藍(警示)、黃(失信)、黑(嚴重失信)四種情況,分別建立激勵、警示、懲戒和淘汰機制。對性質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時通過媒體曝光,發揮震懾作用。
據瞭解,在近3年的專項執法活動中,共立案查處各種仿冒案件39663件,案值近11.2億元;立案查處虛假宣傳案件29768件,案值23億元,有力地保護了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一些壟斷性行業強制交易行爲比較突出的問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連續三年開展了專項整治,共查處壟斷行業強制交易案件2815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1996年以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嚴重損害患者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藥品購銷活動中給予、收受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進行了重點治理,共查處藥品購銷中的商業賄賂案件11041件,案值41.6億元,罰沒金額5.9億元。
據介紹,10年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影響不斷擴大。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不但對我國的經濟生活產生了巨大影響,有效地保護了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高了廣大經營者的市場競爭意識,推動了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形成,而且也產生了深遠的國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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