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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不法司機徐國嚴重超載,強行闖卡撞死公路執法員王建國”一案,在本市引起很大反響。王建國同志犧牲後,分別被團市委和有關部門追授爲天津市新長征突擊手和“公路衛士”的光榮稱號,全市公路系統也開展了學習王建國同志先進事蹟的活動。近日,市第一中級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徐國提起公訴。鑑於徐國及其辯護律師當庭提出被告人徐國應屬交通肇事過失犯罪,而不是故意殺人犯罪,法庭上,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最終,合議庭宣佈休庭,將擇期對此案進行宣判。
案件回放
檢察機關指控稱,5月9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個體運輸司機徐國駕駛一輛超載47噸的斯太爾牌掛斗貨車,在本市寶坻區津圍公路大口屯路段由北向南行駛。當經過大口屯公路監測管理站時,寶坻區交通局公路管理執法人員王建國等人發現其駕駛的貨車超載,隨即示意停車,讓他接受檢查。徐國發現後,明知自己駕駛的汽車嚴重超載,不但沒有按照規定停車接受檢查,反而駕駛汽車駛入左側逆行道,想強行越過監測站。王建國見狀隨即上前攔截,再次示意其停車。被告人徐國發現後,仍未採取制動措施,直到距離王建國兩米時才採取行動,並打方向盤躲閃,但是因爲距離太近,汽車嚴重超載,將被害人王建國撞倒後碾軋致死。徐國作案後到公安機關投案。
法庭激辯是不是故意殺人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徐國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請求法院依法懲處。
被告人徐國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他稱事發時只是想嚇唬嚇唬王建國,希望他能避讓開,以便自己逃避處罰,但沒想到王建國那麼勇敢,一直擋在車輛的前面,等到他想踩剎車並打方向盤避開的時候,一切都晚了。徐國的辯護律師表示,檢察機關也已認可徐國在撞人前有采取制動措施和打方向盤躲閃的事實,由此可見徐國的行爲不存在故意,不應構成故意殺人罪,而屬於交通肇事過失犯罪,且徐國在事發後具有自首情節,請求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徐國定罪量刑。檢察機關則對上述觀點進行了駁斥,認爲徐國能夠意識到超載車輛如不及早採取制動措施,會傷及王建國的生命,但仍放任該嚴重後果的發生,屬於故意殺人罪的一種犯罪構成,被告人的辯護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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