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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孩緣何精神失常
因為病情未痊愈,李蕾至今仍不能回到學校
上午李蕾還在和村裡的小伙伴們快樂地跳著猴皮筋,到了晚上已經變成一個精神失常的女童,這一切變化發生在李蕾進出當地派出所一趟之後
2003年5月24日,對於沈陽市東陵區李相鎮某村的老李一家是個黑色的回憶。這天上午,李家活潑的小女兒李蕾(化名)還在和村裡的小伙伴們快樂地跳著猴皮筋;而到了這天晚上,李蕾已經變成一個精神失常的女童,幻聽、幻視,不認識親人,懼怕陌生人,時常驚鬧不止。
令人難以想像的是,這一切變化,就發生在李蕾進出當地派出所一趟之後。
女孩現狀除了爹媽誰也不認
老李在村口接上記者,一起向他家走。進了院子,只見屋門緊閉,老李上前推了一把,竟然推不開。屋裡隱隱傳來哽咽的聲音和低低的說話聲。
『咋鎖上了呢?』老李拍著門板喊。
一名婦女來開了門,說:『知道你去接人來家,孩子鬧,非讓把門鎖上。』
老李引記者進了裡屋,小姑娘李蕾和她的母親都在沙發上坐著。李蕾披散著頭發,整個身子都伏在母親懷裡,看不到她的臉。她的雙臂緊緊環在母親的腰上,身體一顫顫地,還在不停地抽泣。母親不停拍著她的後背,安慰道:『沒事兒,就一個阿姨,沒事兒的。』
老李嘆了口氣說:『自打出事以後,一直就這樣,來個人就鬧。你是個女的還算好,要是來個男的鬧得更厲害,有幾回直嚷嚷讓打出去。』老李說,李蕾出生於1991年,出事時12周歲生日剛過兩個多月,在讀小學四年級。
記者試圖和李蕾說幾句話,但小姑娘把頭埋得更深了。老李說,出事那天他不在家,還是讓孩子的母親說吧,能說得更清楚。
老李夫婦連拉帶哄,好不容易讓李蕾松開母親,她轉身又緊緊抱住父親的腰。老李摟著女兒,把她帶到另一個房間。『她現在只認她爹媽,連我都不認。我剛來那天,也說要打我呢。』剛纔開門的那名婦女苦笑著說。她是李家的一位近親,這陣子住過來給李家幫忙。
突起事端正跳皮筋時被警車帶走
根據李蕾母親的講述,今年5月24日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當事人稱因為慌亂和沒有手表,下述時間都是估計所得:
當天上午,她外出乾活,快近中午的時候回家,看到女兒李蕾正和幾個同齡小姑娘在村子裡的空地上跳皮筋玩。因為老李和兩個兒子都在外打工,家中只剩李蕾母女二人。李蕾的母親回家做好飯,把女兒叫了回來。
母女倆正坐在炕上吃午飯,鄰居王家的主婦孫某突然快步走了進來,撿起炕下李蕾的一只鞋就往外走。李蕾的母親忙問怎麼回事,孫某邊走邊說:我家上午進去人了。
你家進去人憑啥拿我的鞋?李蕾當即從炕上蹦了起來,和母親一起追到王家,看見孫某正拿著鞋朝她家炕上按,說是要比比鞋印對不對。李蕾的母親頓時不乾了,兩人開始理論。正爭執間,幾個村裡的小姑娘來找李蕾玩,她們也證明上午李蕾一直和她們在一起玩。
吵了一陣後,李蕾母女帶著鞋離開了王家。回去匆匆把飯吃完,李蕾的母親囑咐女兒和小姑娘們只在自家院子裡跳皮筋,不要出去亂跑,然後她自己一人出了門。
大約下午1點多鍾的時候,李蕾的母親回家,還沒走到家就聽見孩子的哭聲。等急忙轉到自家院前,她說見到了令自己極為震驚的場面:一輛警車停在王家院前,警察正在把自己的女兒朝警車上拉,女兒邊哭邊掙。
『我清清楚楚地記得,孩子當天上午穿的本來是一雙舞蹈鞋,孫某中午曾經拿去的也是那只舞蹈鞋,但是那會兒,穿在孩子腳上的竟然是我的一雙高跟鞋,因為不合腳,一崴一崴的。』李蕾的母親說她當時一邊向女兒奔去,一邊問她鞋去哪兒了,女兒哭著回答是被王家人搶走了。
然而警察並不允許李蕾的母親靠近李蕾,其中一名把她帶回李家自家的屋內。這名警察自稱是李相鎮派出所的,說李家的鄰居王家報案稱丟了7000塊錢,懷疑是李蕾偷的,現在要等東陵分局的人來勘察現場。在屋裡,李蕾的母親情緒十分激動,反復要求到孩子身邊去。
一直等東陵分局的人做完現場勘察走後,派出所的警察對李蕾的母親表示,那就一起到派出所去吧。李蕾的母親說,她至今不知當天任何一名警察的姓名。
詢問現場警察詢問時母親被攔在門外
大約下午2點多鍾,警車把李家母女拉到了李相鎮派出所,李蕾被送進一個房間,她的母親則被攔在門外。不知裡面情況如何的母親一直焦急地在派出所院內轉來轉去,她見到有三名警察出入過那個房間,而她數次想進去看看女兒都被擋了回來,並且不讓她靠近房間門口。
『我想找理由進去看看,就跟他們說:孩子中午飯沒吃好,一定餓了,我想送點吃的進去。他們沒同意。』
一直到傍晚時分,警察纔允許她給孩子送點吃的。她買了兩個面包、兩瓶汽水,但還是由警察送了進去。
送進吃的以後,警車單獨拉著李蕾的母親回村。事先接到派出所通知的村支書王威找來兩位村民一起進入李家。在警察的指示下,李蕾的母親打開了家中的櫃門,抖開了炕上的被子,但始終沒有發現7000元錢的蹤跡。這時天已黑了,為了找手電筒翻看沒有電燈的西屋,又耽擱了不少時間。
隨後,警車拉著李蕾的母親返回了派出所,並告訴她,可以帶孩子走了。
李蕾的母親跟在兩個警察身後進入那個房間,見到裡面只有10平方米左右,窗戶上砌了磚頭,只在上方留了不大的一段空隙。自己買的面包和汽水一點沒動地擺在窗臺上,其中一瓶汽水在地上倒著。房間裡面有張長椅,李蕾靠在上頭已經睡著了。
她叫醒了女兒。女兒一見母親就流下了眼淚,說,你怎麼不要我了?李蕾的母親聽了一愣,趕緊安慰她,領她出了門。
李蕾的母親對警察說:天這麼黑了,你們派個車送我們回去吧。但她遭到了拒絕,派出所的大門在母女倆面前合上。
哭訴遭遇『小黑屋』裡幾個警察輪流審她
因為已經入夜,鎮上的出租車沒有了。背著孩子在街上走了一陣,李蕾的母親又累又乏,只得向街邊一家小店的店主求助,店主幫她們找來一輛熟人開的出租車。
然而,眼見得女兒神情呆滯,李蕾的母親有些不放心。她沒有帶孩子直接回家,而是讓車開到了村裡的醫療點。醫療點的醫生王茂林給李蕾做了檢查,但他無法做出確診,於是建議母女倆先回去休息,第二天再來看。
李蕾的母親還找了村支書王威,王威說,如果孩子真給嚇壞了,那就找派出所給治。
回到家中,已經快11點了。李蕾的母親做了飯,但李蕾不肯吃。她哭著告訴母親,在那個『小黑屋』裡,幾個警察輪流審她,讓她承認偷了王家7000元錢,但她始終堅持說沒偷。警察沒問出什麼,就把房間裡的燈關了,說如果不承認就不讓她回去。後來,又有一個警察對她說,你這毛孩子嘴咋這麼硬?你媽都承認了。你媽不要你了,現在回家翻錢去了。
李蕾告訴母親,她聽到這話傷心透了,原本就一直在哭,這下哭得更厲害了。因為屋裡沒有燈,哭著哭著,她就睡著了,直到母親來把她叫醒。
李蕾的母親安慰女兒,讓她好好睡一覺。可是這一夜,李蕾一直睡不踏實,一會兒說夢話,一會兒又亂蹬,不時驚呼:媽我不上『小黑屋』去了!媽你咋不要我了!抓我來了抓我來了!
李蕾的母親說到這裡,忍不住哭了起來。
『警察帶孩子走的時候出示過什麼證件嗎?到派出所以後有沒有讓你補簽傳喚通知書?到你家搜查時有沒有出示搜查證?』
李蕾的母親對記者的這些問題都給予了否定的回答,並且語氣肯定地說,整個過程中她什麼證都沒見過,什麼字也沒簽過,而且在警察詢問女兒的時候,她也根本沒被允許進入詢問現場。
醫院診斷李蕾的病是急性應激障礙
對李蕾的情況越來越擔心的母親一夜無眠,第二天一大早就帶孩子又去了村醫療點。醫生王茂林對於精神方面的疾病沒有診斷的經驗,聽說孩子一直沒吃飯,就讓她先打了一瓶吊針,並建議帶孩子上市裡的大醫院去看病。
5月26日,聞訊趕回家的老李帶著女兒坐車趕到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
在這一天的門診病歷上,醫生李翔記下他初步診斷的結論是:急性應激障礙。處理意見是心理治療,配合藥物治療。
真的得了精神病了?老李說,當時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第二天,老李帶著女兒住進了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的住院部。在李蕾的住院證明上,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的醫生王艷君這樣寫道:『入院後查收主要表現有:片斷的幻聽、幻視,注意力渙散,記憶力減退,恐懼,焦慮,行為異常……』
經治療,李蕾的病情有所好轉,但兩個多月過去,病情卻一直沒有痊愈。
老李認為繼續住院效果不大,而帶來的經濟負擔卻不小,經與醫生商量,7月29日,他把女兒接回家休養,繼續服藥治療。李蕾的出院證上寫著:『通過治療病人癥狀部分消失,自知力部分存在,達「進步」出院。』
記者找到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的那位王艷君醫生,了解李蕾的病情。王醫生說:『急性應激障礙是精神疾病的一種,不過一般說來比較容易治愈。成年人患急性應激障礙,多數治療一周左右就可以痊愈,兒童的治愈時間稍長些。不過也有一些人像李蕾這樣,情況比較特殊,病情好轉一定程度之後就停住了。如果她再來醫院,我想我的診斷會認為,她的急性病已經轉入慢性了。』
『那還有治愈的可能性嗎?』
『當然還是有這種可能的。不過最好換換環境,如果能夠消除病根,將十分有利於治療。』
賠償申請被公安分局駁回
女兒的『病根』是什麼,老李的心裡自然很清楚。從一聽到女兒出事的消息趕回家,他就一直不斷地找有關部門討要『說法』。為了打官司,原本不太懂法的他專門花錢請了一位律師;問題久拖不決,他也嘗試著托人找關系『走後門』。
然而,從夏天拖到秋天,從秋天拖到冬天,老李等來的都是壞消息。
8月15日,沈陽市公安局東陵分局向李家發出了一份『不予確定決定書』。上面說,申請人李蕾請求確認李相派出所以申請人涉嫌盜竊為由,對其非法傳喚、搜查及審訊逼供行為違法;本機關依法受理,經審查後不予確認,對申請人的請求予以駁回。
不甘心的老李又找到沈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11月3日,法院發來行政賠償裁定書,稱李蕾在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不被確認後,未提出申訴就直接到法院起訴,程序不合法,不符合收案條件,予以駁回。
在給記者帶路去李相派出所的路上,老李說,這大半年來,他們夫婦為了照顧女兒以及給女兒『討說法』,已經誤了不少工,而為女兒治病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現在女兒天天躲在家裡不敢出門,沒有上學,也沒有伙伴。女兒今後的路怎麼走,他說現在不敢想。
到了李相派出所,一位姓劉的所長用一句『關於案子無可奉告』,拒絕了采訪。不過在記者一番解釋之後,劉所長還是告訴了記者幾件事:
第一,當地已有一家報紙對這件事做了報道,『報道的都不是事實』。
第二,李家對記者所說的也不是事實,他們是想『敲詐公安局』。
第三,作為當事一方的派出所,他也很樂意把事實跟記者講清楚,但是局裡有規定,采訪必須經市公安局宣傳處同意。
村民目擊親眼看見警察把李蕾拽上車
走在村裡,有人跟老李打招呼:『你家姑娘好點沒?』
『還那樣。』老李抽抽鼻子,回答說。
這個村裡有六七十戶人,家家都聽說了老李家的事,警察把李蕾帶走的時候,很多人都看到了。
『哎呀,那哭得可大聲了,嗷嗷直叫喚。』一位姓莊的村婦說,當時她在現場親眼看見李蕾被警察拽上了車,『她媽都不讓往跟前去,給帶屋裡了。』
村民們說,李蕾原來是個很正常的孩子,『蹦蹦達達的』,和村裡的小姑娘們經常在一塊兒玩。可自從被警察帶去一趟派出所,整個人都變了。
『那回來可就嚇人了,看著人就說害怕,整個人都「貓」起來了。』另一位村婦說,她的孩子和老李家的大小子是同學,以前都認識,『可我一去她家,她都不認得我了,站在門裡看見我往裡走,嗷的一聲就叫著跑進去了:「哎呀媽呀,來了一個大個兒。」』
一位姓莊的小姑娘說,出事當天上午她就和李蕾在一起玩。中午吃過飯,她們幾個小姑娘又到李蕾家,正跳著皮筋的時候,警車就來了。『後來警察把她拽上車,李蕾一直在哭,當時她還腦袋疼呢。』小姑娘說,後來李蕾回來之後,她們這些小伙伴都去看過她,『她一見著人,就說害怕害怕,都不認識我們了,後來慢慢纔認識了。』
村醫療點的醫生王茂林證實,5月24日出租車把李家母女送來時將近晚上10點。『孩子當時頭發比較亂,精神狀態比較萎靡。』王茂林說,他不是精神科的大夫,無法做出相應診斷,當晚他沒有用藥,在李蕾第二天被送來時,他聽說孩子一直沒有吃飯,就給她輸了瓶生理鹽水。
村支書王威外出辦事,記者沒能訪到他的說辭。此外,記者分別找到了當晚見證搜查李家的村民、幫李家母女找出租車的小店店主,以及開車送她們回家的出租車司機。他們對李蕾母親的話中自己在場的部分都給予了證實。
但是,李蕾當天下午在李相派出所裡的那幾個小時是如何度過的,最關鍵的這一個時間段內的事實真相,因為派出所當事人的拒絕采訪而暫時無法查證。
申訴結果還要再等兩個月
記者到老李家采訪的日期是11月13日。當天,記者曾聯系沈陽市公安局宣傳處,希望他們幫助完成對李相派出所的采訪。宣傳處一位副處長答復記者,他們會在調查此事後,再決定是否接受采訪,但調查需要時間。
離開沈陽前,記者又到老李家去了一趟。或許是因為曾經登過一次門,李蕾這一次的反應沒有那麼激烈,甚至還從母親懷中露出半個臉,讓記者拍下了照片。但是,她的雙臂始終緊緊地箍住母親,不允許記者走得過近。
在『討說法』的道路上連連受挫的老李,折返回來又向沈陽市公安局提出申訴。幾經輾轉與等待,11月24日,市公安局向李家下達了受理通知書。老李問,啥時給答復?工作人員說,賠不賠,賠多少,得出結論要在兩個月後。
經查閱有關法律條文,記者了解到,公安部門在傳喚和搜查時,都應出示相關證件。即使是口頭傳喚,回到派出所後也應補簽《傳喚通知書》。
更重要的是,根據公安部頒布的《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規定》,訊問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時,根據調查案件的需要,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當通知其家長或者監護人或者教師到場。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訊問可以在公安機關進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單位或者學校進行。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嚴禁使用威脅、恐嚇、引誘、欺騙等手段獲取證據。
發稿前一天,記者再次與沈陽市公安局宣傳處取得了聯系。盡管時間過去了半個多月,那位副處長依然向記者表示,調查結果還沒有反饋到他這裡,他還是不清楚情況。老李在這一天也給派出所劉所長打了電話,劉所長說,5月24日的那樁竊案至今仍未得出結論。
老李一家,還需要等待。想要了解更多情況的記者和讀者,也需要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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