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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9日)上午和下午,兩個試圖於今年國慶期間在天安門製造“影響”的人分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被指控犯爆炸罪的福建省無業人員張理積今年49歲,今年7至10月初,張理積爲發泄不滿,他在家中自制了大量傳單併購買了汽車、鞭炮、汽油等作案工具。10月4日,張理積攜帶作案物品,駕駛賽歐轎車來到北京住進北京飯店。10月8日,張理積在酒吧裏喝了5瓶洋酒和白酒。8時40分,醉酒後的張理積駕車由東向西行駛到天安門廣場金水橋前的機動車道時,向車外拋散傳單,並欲用點燃的香菸引燃車上的汽油、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險品,製造爆炸事件,幸虧被民警及時發現並被當場抓獲。
43歲的北京市宣武區無業人員葉國強與張理積抱有同樣想法。只有小學文化的葉國強曾先後因流氓、偷竊被強制勞動,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又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先後3次被治安警告。今年5至9月間,葉國強爲發泄不滿,先後到市政府及天安門地區靜坐、滋事數十次。爲造成更大影響,葉國強於10月1日10時許,再次到天安門勞動人民文化宮南門金水橋西北角處跳入金水河,造成大量羣衆圍觀,引起該地區秩序嚴重混亂。後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法庭在審理後宣佈擇日對兩起案件分別進行宣判。
今天(19日)上午記者獲悉,曾經阻止福建人張理積在天安門廣場滋事的交警單大龍,榮立了一等功,參與處置這一事件的民警榮立了集體三等功。在他們領取完獎章之後,本報記者獨家採訪了帥府園隊交警單大龍。
他回憶當天早上的情況時說:“大約8點多的時候,一輛白色賽歐轎車從我面前駛來,這輛車的速度越來越慢,在離我大約三四十米的時候,汽車的天窗處突然飛出來很多紙片,我第一個反應是可能車裏的人在扔傳單。我急忙追了上去,一邊敲打車窗玻璃,一邊喝令司機停車。這時我看到車裏只有一個人,他一手扶着方向盤,一手從天窗處往外拋撒紙片;也是在這時,我才發現司機扔的是百元大鈔。”
“見對方完全沒有停車的意思,我連忙跑到車前試圖阻止司機。沒想到他卻越開越快,直衝我開了過來。我只好一閃身讓過車身,然後一手抓住他車頂上的行李架,猛跑了幾步躥上了他的車頂。我從敞開的天窗口再次喝令司機停車,他不但不理會,反而加速往前猛衝,一下就和前面的一輛轎車發生了追尾事故,車輛猛地一下又停住了。要不是我死死抓住了行李架,肯定要被甩出去。”
單大龍跳下車後,見司機正在車裏點什麼東西,忙拉開了被撞開的車門,一把就將司機拽了出來。此時,聞訊趕到的民警將司機張理積帶上了一輛警車,治安民警趕到現場後,赫然發現張理積剛剛試圖點燃的竟是兩桶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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