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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媒體報道,“行政院”今日下午兩點將召開擴大會議,複議“公投法”。“行政院”傾向複議“公投法”有關“立院”發動權、“公投”審議委員會、“修憲”議題等十四項條文。
據悉,決策官員指出,總計64條“公投法”中,複議的條文約計14條,如果泛藍採取“逐條表決”,刻意讓某些關鍵性條文複議成功,其它則複議失敗,造成法案內容相互矛盾 ,導致“公投制度”停擺,進而波及“防衛性公投”的實施,政府對此必須有反制措施。
這位官員還表示,複議的內容預計三部分,包括“公投審議委員會專章”的十一條條文,“全國性公投憲法修正案複決權”的兩條條文以及“立法院就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之提案權”的單項條文。複議可能排除“諮詢性公投”及發動“公投”的連署門檻。
據瞭解,今日確定複議後,週三“行政院會”將通過函請“立法院”複議條文內容,並指出複議是針對“特定議題”,而非特定條文。如果就個別議題提出複議,如逐條複議或退回“政院”不復議等,均將造成憲政爭議。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表示,雖然複議是否會獲得“立法院”支持,目前難以論斷,但“行政院”並不悲觀,如複議不成,包括釋“憲”、提修正案、交由人民“公投”等,都將是未來可能的補救作法。
據悉,“行政院長”游錫堃已指派政務委員許志雄先行研議,許志雄昨日指出,“公投法”部分內容明顯違“憲”、違背權力分立、條文又前後矛盾等,“法律問題可謂一大堆”。他表示,“公投法”剝奪人民主動提案“修憲”的權利,違反“憲法”規定;其次,“公投法”賦予“立院”片面將重大政策交付“公投”,嚴重侵奪行政權空間,嚴重違反權力分立原理;另外,“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設置與中選會重迭,委員由各政黨壟斷,複製“立法院”的政黨生態,將使“公民投票”補代議政治不足的機能難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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