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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全國的平輿特大殺人案今日(9日)早上8點將在平輿縣人民法院開庭。此案受到了國內媒體的極大關注。截止到昨晚18點,已經有37家媒體的104名記者領取了現場採訪證。由於還不斷有媒體記者連夜趕來,加上港澳臺地區和國外的記者,估計會有150名記者參與此次庭審的採訪活動。
庭審人員組成
負責此次審判活動的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次庭審活動極爲重視。爲此還專門一個新聞中心,接待從全國各地趕來的記者。和案件剛發生時平輿縣有關部門採取的消極和沉默的做法不同,駐馬店市有關部門對此次庭審活動採取了十分透明公開的態度,對記者的採訪十分配合,全力爲記者採訪提供便利。
昨晚19點30分,新聞中心還專門爲此案召開了一個新聞發佈會,向記者介紹了此次庭審的具體準備情況。記者瞭解到,黃勇特大殺人案的審判法官有了些變動。合議庭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長有駐馬店中院院長袁永新擔任,該院少年審判庭庭長王芳和資深法官宋新華擔任審判員。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志超親自擔任公訴人。昨晚,公訴機關和合議庭成員已經趕到平輿,準備庭審活動。
記者在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此次庭審的審判時間大致會在4-5個小時。主持新聞發佈會的法官透露,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合議庭將當庭宣佈審判結果。參加新聞發佈會的記者還得到通知,在庭審結束後,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在平輿縣法院六樓召開第二次新聞發佈會,就此次庭審活動的量刑和法律適用問題接受媒體採訪。
記者瞭解到,在12月1日,駐馬店市司法局按照法律規定,爲犯罪嫌疑人黃勇指定了兩名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昨日記者和被指定的驛城律師事物所律師周俊才、尚成律師事物所律師曹平聯繫,但對方拒絕接受採訪。此前,駐馬店市一帆律師事物所律師朱靜玲、吳桂芳已經以法律援助的名義,爲17名受害者家屬出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
受害人家屬處處受困
昨天,一些受害人的家屬的行動繼續受到了限制,還有人被莫名其妙地帶走。
昨日早上9點,受害人家屬張富林,被幾個陌生的人強行地帶到車上,準備帶離平輿。記者和張聯繫上,他正在車上,不知自己的去向。在多次和記者通話之話之後,這幾個人將張從半路上放下。此時,張才知道他們是準備把自己帶到駐馬店,他已經被帶出平輿縣城60多裏。張告訴記者,他被帶走的原因,就是有些人不想讓自己多和記者接觸。
由於開庭在即,許多受害者家屬成了許多媒體記者竟向追逐的對象,但這些受害人家屬的行動卻不那麼方便。上午10點鐘,在平輿縣委招待所,路德全等幾個受害人的家屬,在該縣有關部門的同意下,接受了包括央視和本報記者在內的3家媒體的採訪。在採訪現場,一直有20多個幹部摸樣的人在附近逗留。一些受害人家屬還不停地被這些幹部叫到一邊,告戒他們一些東西。
這些受害人家屬明確告訴記者,審判黃勇只是他們昭雪這個案件的第一步。此案結束後,他們還將聘請律師,對平輿縣有關政府部門在這個案件上的失職行爲,提起行政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42.6萬元
儘管黃勇目前一貧如洗,家陡四壁,但17個受害人家屬還是提起了42萬餘元的附帶民事訴訟。代理律師朱靜玲告訴記者,由於黃勇根本陪付不起,因此這些賠償費用將在法庭舉證階段自動放棄。她說,這樣做的目的是家屬們不願放棄指控犯罪嫌疑人的每一次機會。
據瞭解,這些附帶的民事訴訟賠償具體的項目和金額是。1喪葬費5.1萬,2找孩子的各項費用34萬,3三個精神失常的家屬的賠償費用3萬。4、犯罪分子對受害人家屬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爲5千元。
在此之前,記者從駐馬店有關部門瞭解到的書面消息爲,一部分受害人家屬在一些幹部的工作下,已經放棄了對黃勇的附帶民事訴訟,只有幾個受害人家屬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
“11.12”六大懸疑今日解開
懸疑一:遭黃勇殘殺的人數究竟是多少?
“11.12”特大系列殺人案案發後,本報記者率先趕往平輿縣實地採訪,瞭解到的死亡人數在23人與25人之間。本報對此案的獨家報道見報後,全國數十家媒體蜂擁而至,但報道出來的死亡人數從15人至27人不等。由於當地政府及公安機關此前一直沒有接受記者採訪,故死亡人數一直沒有一個固定說法。在近期新華社發表的一則消息上,將死亡人數定在了17人,但究竟實際人數爲多少,還有待今日官方公佈。
懸疑二:黃勇有無精神病,針對此問題作過司法鑑定沒有?
黃勇的瘋狂殺人行爲在社會上引起公憤,一直有傳言稱此人“精神可能有問題”。據瞭解,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一類的疾病,將對審判結果產生影響。廣大讀者可拭目以待。
昨日,一個在案發後直接接觸過黃勇的當地官員告訴記者,“黃看起來很正常,接受記者採訪時思路很清晰,不象有精神病的樣子。
記者從駐馬店有關人士處瞭解到,在案發前,黃勇已經寫好了遺書。記者瞭解到,爲了不讓大家所關注的黃勇的精神病鑑定問題延誤開庭時間,有關部門曾經就如何儘快對黃勇進行司法鑑定作出部署。記者目前得到的消息時,對黃勇的精神鑑定已經有了結果。
懸疑三:在黃勇長達兩年的殺人過程中,爲什麼一直沒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
來自新華社的消息稱,案發後,平輿縣包括公安局長在內的5名領導幹部被撤職,這一由“11.12”案件引發的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死者家屬們紛紛表示,希望司法機關查清:兩年時間中,每當一個孩子失蹤時,有關部門爲什麼沒有加緊調查?
懸疑四:死者家屬將如何民事訴訟,進行民事賠償?
一個個孩子的慘死,對家長們的打擊無疑是巨大的。今日,他們將如何進行民事賠償,42萬鉅額民事賠償法院能支持多少,受害人家屬能否得到其它賠償,將是各大媒體及光大讀者關心的焦點之一。
懸疑五:檢查機關將對牽涉於“11.12”案件中的各相關職能部門如何提出行政訴訟?
昨日趕到平輿的大量媒體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致認爲,大批孩子的連續慘死,一些相關職能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檢查機關會否在今日的庭審中對其提出行政訴訟,如何訴訟,人民法院會否受理,今日將“有個說法”。
懸疑六:從發現死者屍體的11月12日至今日開庭審理,只有短短不到一個月時間。這個做法是否合乎司法程序?
記者從衆多業內人士口中瞭解到,從案發到公開審理,其間“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不少人認爲這個時間“短了一點”。平輿當地的這一做法是否符合司法程序,今日將有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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