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的被告人農仕學是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縣南河鄉的農民,由於手頭拮据,便蒙生搶劫的念頭。於是,他與同縣的李佔波、景選富共同預謀,約定把目標定在自己的堂姐夫身上。2002年9月8日,農仕學以到八布(地名)看礦爲名,將堂姐夫黃某騙上了李佔波和景選富駕駛租來的出租車,一同乘車前往八布那燈。
當晚4人行至麻栗坡縣天保三轉灣公路上時,3人趁黃某不備將車停住,即從後排座位上用手勒住黃某的脖子。面對突如其來的襲擊,黃當即進行反抗,受到李佔波的匕首威脅,才停止了反抗。爾後,3人將黃某捆綁和封嘴,帶至公路邊的樹林裏。黃某身上攜帶的現金900元、三星手機1部、10萬元存摺1張被洗劫一空。
9月12日,農仕學、李佔波從縣城將10萬元從銀行取走,3人進行分贓揮霍。9月15日,3名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今年7月29日,文山州中院以3人犯搶劫罪、綁架罪分別判處農仕學、景選富死刑,判處李佔波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3人全部個人財產;同時判處李佔波、景選富賠償民事訴認原告人黃某經濟損失各2萬元。
被告人農仕學不服一審判決,遂向省高院上訴。雲南德和政律師事務所接受了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安排了律師賴建東擔任農仕學的辯護人。昨日賴律師告訴記者,農仕學自己認爲二審可能維持原判時,他主動向有關部門提出要捐獻自己的人體,以贖罪並對社會作出一點點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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