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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知,全國法院開展司法大檢查活動以來,已嚴肅查處違法違紀人員972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責任的104人。
這次司法大檢查從今年6月上旬開始,主要從四個方面對法院工作人員進行檢查。一是審判人員是否牢固樹立了“公正與效率”工作意識。二是審判過程中有無耍威風、搞特權、刁難當事人等不正之風,是否存在冷橫硬推、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侵害羣衆權益的問題。三是對有一定事實根據或者重要線索反映法官在案件審判或者執行中有收受賄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及違法執行、違法保全等違法亂紀行爲的案件,社會或羣衆反映強烈的裁判不公的案件和超審限案件。四是查有無法官法規定的“十三種不得有”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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