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期,腐敗分子在罪行敗露前攜款潛逃的現象逐漸增多,越來越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2004年檢察機關將圍繞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力度,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認真研究跨國追逃、追贓問題,切實加大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緝捕力度。
記者從22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上獲悉,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2004年檢察機關將重點從5個方面深化、強化查辦職務犯罪:對瀆職犯罪、“侵權”犯罪以及濫用職權犯罪,一查到底,對犯罪分子依法嚴懲;努力提高發現職務犯罪的能力;努力提高初查工作水平;發揮體制優勢,努力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強追逃、追贓工作。
此外,根據檢察機關深化檢察改革、完善法律監督機制的工作目標,2004年檢察機關還將抓好幾項重點檢察改革措施的落實,包括: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健全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長效機制;探索建立權責明確、程序完善、監督有效的法律監督工作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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