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司機撞死公路執法人員案”做出判決,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賠償原告人、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11萬元。
公訴機關起訴稱:2003年5月,被告人徐某駕駛超載掛斗貨車,在本市寶坻區津圍公路大口屯路段由北向南行駛。經過大口屯公路監測管理站時,寶坻區交通局公路管理執法人員王某等人發現徐某駕駛的貨車超載,隨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被告人徐某明知自己駕駛的汽車嚴重超載,不但沒有按照規定停車接受檢查,反而駕駛汽車駛入左側逆行道,想強行通過監測站。王某隨即上前攔截,再次示意其停車。被告人徐某發現後,仍未採取制動措施,直到距離王某2米時才採取行動,並打方向盤躲閃,但是因爲距離太近,汽車嚴重超載,將被害人王某撞倒後碾壓致死。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徐某爲逃避路政人員檢查,駕駛機動車違章逆道行駛,明知自己的行爲會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卻放任其結果的發生,導致執法人員被碾壓致死。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某故意殺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確立。鑑於其投案自首,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徐某的犯罪行爲給被害人的親屬造成經濟損失,其應負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