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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了,以前的婚姻怎麼處理?由於當地民政部門尚未辦理過此類案例,昨日,我省變性麗人劉麗(化名)給本報打來熱線傾訴,希望能找到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成都民政部門答覆:變性人解除婚姻關係參照協議離婚處理。
他不喜歡當男人就變成了她
據劉麗介紹,她今年30歲,從小就喜歡在女孩堆裏玩,並且一直不喜歡自己的男性角色。25歲那年,在家人的張羅下,他不情願地和當地一女孩結了婚。“我以爲,結婚後,自己嚮往當女性的想法會改變,哪知完全不行。”前年,劉麗作了一個重大決定:變性。變性後,她在原籍公安局戶政管理機關重新辦理了女性合法身份證明。
她戀上他發現自己還有個她
去年,劉麗來成都打工,並認識了一個令她一見傾心的男士張軍(化名),很快兩人相戀了。當劉麗告訴張軍自己是變性人後,張軍非但沒有異樣,反而堅定地向她求婚。此時,劉麗纔想起,自己的“前世”還有一段未了的婚姻。
上週,劉麗回到老家,與妻子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諮詢。由於從未有過此類情況,現行法規又找不到相關規定,當地婚姻機關犯難了:辦理協議離婚吧,按我國現行法規,離婚是男女雙方解除婚姻關係,而劉麗與妻子爲同性,不符合此前提;不離吧,又不合情理。面對左右爲難的婚姻登記員,劉麗決定回到成都,先諮詢清楚了再說。
她和她可以通過協議來離婚
昨日,記者就此查閱成都市民政信息網,該網站就此有專門的答覆:“民政部日前對此明確答覆,變性人的結婚登記合法有效,解除婚姻關係參照協議離婚處理。”該解釋表示,變性人變性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結婚登記合法有效,如果雙方對財產問題沒有爭議,登記機關可以參照協議離婚處理,離婚的效力自婚姻關係解除之日起算。雙方因財產分割發生爭議起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在解除當事人婚姻關係的同時一併解決財產問題。
至於劉麗離婚後的結婚問題,成都市民政局表示,目前有關法規還沒有對這一特定人羣作出具體規定,變性人同我國其他公民一樣,有權按照婚姻法與異性自願登記結婚,這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障礙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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