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規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行爲,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頒佈了《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這一辦法從昨天起正式施行。就新《辦法》是否會影響本市現行的物業收費標準,本市會出臺哪些新規定等問題,記者昨天採訪了市物業辦有關人士。
據市物業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定價形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與本市現行的相關物業收費規定沒有太大沖突。因此,本市目前將繼續執行從2003年9月開始實施的《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準》。
而對於實施舊樓區改造後實行“準物業管理收費問題”,由於處於起步階段,因此收費標準無法和現有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區接軌。經過摸索,各區對舊區物業收費大致實行兩種模式:一種是按建築面積收費,一般不超過0.3元/平方米;另一種是以房型收費,大致分獨單、偏單、三室,並根據提供的服務標準制定具體的收費價格;以目前的情況看,大多數改造後的舊樓區還是以房型收費爲主。據悉,此次在新《辦法》中首次提出了“物業服務收費酬金制”的概念,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採取包乾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在“酬金制”方式下,物業公司只拿應該獲得的酬金,其他的物業服務支出費用所有權屬於業主,而不屬於物業管理企業,這有利於保障物業管理費能夠全部用於物業管理,業主明明白白消費。
市物業辦的負責人稱,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一直以來,本市的業主們都是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錢固定地交納物業管理費,不管物業企業虧損還是盈利,物業費收取形式都是包乾制。新《辦法》中首次提出了酬金制,對於物業市場來講,這種制度更加趨於合理化和市場化,因此物業管理部門也着手醞釀起草相關條文,準備在本市的物業企業中推廣這種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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