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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力爭肖像權,男的力保著作權,正鬧離婚的餘豐夫婦這幾天爲年輕時拍攝的幾幅人體寫真照鬧得天昏地暗。昨日,兩口子竟來到同一家律師事務所,分別聘請了該所的兩名律師爲自己打官司。
離婚前妻子想要回寫真照
今年36歲的餘豐自稱是自由攝影愛好者,曾在新都辦過一次個人攝影展。其妻劉卉告訴記者,她和餘豐於6年前結婚,現在由於感情不和準備離婚。決定要離婚時,她突然想起,以前餘豐曾爲自己拍過幾張人體寫真照,當時作爲夫妻倆的留念收藏。現在要離婚了,劉卉以維護“肖像權”爲由,欲要回那幾張照片和全部底片,並要餘豐保證不會私留和私用照片。
丈夫:要照片拿錢來買
然而,餘豐對此堅決不肯。餘豐認爲,這幾張照片是自己通過精心構思並親自沖洗的,其著作權理應屬於自己,劉卉想要照片和底片,必須拿錢購買,其價格當然要與自己所賣照片的“市價”等同。餘豐稱,估計這幾張照片要賣數千元。
餘豐毫不隱諱地對律師說,爲了這幾張照片,他和劉卉已打了幾次架。爲了照片不被劉卉“偷”走,他將照片好好地保管了起來。
一對“冤家”找到同一家律師事務所
由於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餘豐和劉卉準備到法院起訴離婚,同時也把照片的歸屬問題納入了起訴範圍。然而富有喜劇色彩的是,這對“冤家”昨天竟找到同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分別爲自己作代理。
據律師透露,對該離婚案大家仍希望通過協商解決。劉卉提出,即便要不回照片和底片,但餘豐必須立下書面字據,保證照片不得用於商用、買賣及其它盈利活動,同時餘豐應該向劉卉支付額外的3萬元“模特費”。對這3萬元的“模特費”,餘豐堅決拒付並表示,希望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律師表示,如果雙方協商不下,他們將代表當事人於近日向金牛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涉及隱私文中人物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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