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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一家影樓以“人體寫真”大做戶外廣告,而附近就有5所中小學———
孩子們上學不得不看“裸照”
沈城的很多影樓早就紛紛推出了拍攝人體寫真這項服務,可大膽地將人體寫真照片堂而皇之當做廣告懸掛在影樓門口這樣的事,記者還是頭一次聽到———昨日,一位學生家長忽然給本報打來電話,說在瀋陽市皇姑區岐山路上的一家名爲“俏佳人”的婚紗影樓,居然將一幅高達2米的女性人體寫真照片掛在門口,而其所在正是中小學生們上下學必經的路邊。
大幅人體寫真懸掛影樓門口
在“俏佳人婚紗攝影”門口,記者看到這家影樓的門前掛着一幅高達2米的女性的人體寫真照片,照片上的模特裸體側坐在凳子上,身上打着立體燈光。當時正是中午休息時間,放學回家路過的學生們很多都一邊走一邊好奇地側頭看這幅大照片……正在記者拍照時,走過來一位拎着蔬菜的老人,他看了眼照片,搖着頭就走了……一位母親帶着她的小女兒這時走了過來,看見照片,忙將小女兒拽到自己身體的另一側,嘴裏還不斷地嘀咕着什麼。
經記者瞭解,這所影樓附近分佈着岐山一校、岐山三校、崑山四校、二十四中、四十中等中小學,而俏佳人婚紗攝影所處的位置正是這幾個學校的學生上下學的必經之路。
家長:擔心孩子被過早“薰染”
張先生的兒子是附近二十四中學的學生,今年只有15歲,張先生是2003年末給孩子開家長會的時候路過了俏佳人婚紗攝影時看見寫真照片的,他說他當時被嚇了一大跳,他無法接受兒子每天上下學都會不得不看見女性裸體照片這樣的事實。張先生說:“我承認,這樣的攝影也許是一門藝術,可是公然將這種照片掛在門口,是不是有點不妥?再說,孩子們還沒有成熟到可以理性地‘欣賞’這一類型藝術的地步,這麼多不大的學生每天都要在路上接受這種‘藝術薰染’,是不是有點過了?”
經理:正常的廣告宣傳
帶着學生家長們的疑惑,記者與“俏佳人婚紗攝影”的經理羅先生取得了聯繫。但是羅先生認爲這只是正常的廣告宣傳,照片的宣傳相對於文字的廣告宣傳具有更強的衝擊力,所以他才這樣選擇。羅先生還說:“很多的攝影雜誌上刊登的寫真照片比我們的宣傳照片更過分呢!”
當記者指出閱讀攝影雜誌是有選擇性的,而影樓門口懸掛的照片則帶有一種強制性的意味時,羅先生便對記者講,就目前我國的教育現狀,應該已經對中小學生涉及了“性”的教育,那麼這種人體寫真藝術對於已經受過相關教育的學生來說就應該是一種很正常的藝術欣賞了。最後羅先生告訴記者,雖然他的影樓地處幾所中小學之間,但是他從來沒有接到過哪一所學校或者哪一個人的抗議,如果周圍的人都反映此事有不妥的地方,他早就會將照片摘下來了。
律師:違揹我國廣告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章第一條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醜惡的內容。那麼,“俏佳人婚紗攝影”門口的人體寫真廣告宣傳照片,究竟是藝術還是帶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或者帶有“淫穢”色彩的廣告呢?就此事記者諮詢了遼寧鼎泰律師事務所的楊功涵律師。楊律師認爲,人體寫真固然是一門藝術,但是如果要進行展覽的話應該放於特定的場所,比如特定的藝術展覽館、展覽會上。如果公然將人體寫真懸掛於公共場所,是有礙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的,同時也違背了廣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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