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了讓辛苦了一年的農民工能拿到工資平安返鄉,市政府首次下發了《關於切實解決本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與此同時,市建委也發佈了《關於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緊急通知》,兩份文件中都強調了一點,各施工企業必須在春節前一次性付清2003年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因此尚沒拿到工資的農民工在這兩天裏就該拿到錢了。
爲確保春節前全部解決2003年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目標落到實處,本市將對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實行總包企業負責制。凡總承包企業不按合同約定撥付勞務企業分包工程款,導致不能支付農民工工資,或無合同使用打工羣體、零散用工的拖欠農民工工資一律由總包企業負責解決。按照國辦的要求,目前本市已經建立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統計日報制度,凡因工作不力,春節前不能全部解決當年農民工工資問題造成不安定因素的施工企業,有關部門將嚴肅追究企業責任,本市企業要停止其市場投標資格,外地企業一律清出本市建築市場。各區縣建委要嚴厲查處轉包、違法分包或借照、掛靠等違法行爲;嚴肅查處不依法簽訂合同使用打工羣體或零散農民工的違法行爲;嚴厲打擊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爲,追究有關企業和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按照市政府的通知,今年本市要將解決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爲工作重點。凡項目已竣工並已完成決算的,要求在2004年9月1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對拖欠數額超過1000萬元、還款有困難的,必須在3月1日前與施工單位簽訂還款合同。總的還款期限是,拖欠工程款在3年以內的,還款期限不得超過2年;拖欠工程款3年以上的,還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其中,第一年還款比例不得少於拖欠工程款總額的40%,第二年不得少於35%。工程已竣工但未完成結算的,必須按《天津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規定,在80天內完成決算。屬於在施工程的,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要在3月1日前重新規範合同,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3月1日以後,凡拖欠工程款數額較大,且不按通知要求籤訂還款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部門要將企業拖欠工程款情況告知企業貸款銀行,由銀行列入信用不良單位,依法減少授信額度或不提供授信。
有關部門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要責令限期補發。對逾期不補發的,本市企業要限制其市場準入資格,外地企業一律清出本市建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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